《返老还童》是一部描写人类对生命的不懈追求的作品。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现了人类对永生的渴望和对时间的控制。小说揭示了人类对于年轻与美丽的执着,同时也警示人们珍惜现在的生活。作品深刻而感人,引人深思。
返老还童(中英对照)读后感(一)
看完《信条》,绕不过的烧脑的时间逆转设定,突然联想到《本杰明巴顿奇事》。刚好收到同事转赠的原书,一会功夫读完才发现原来大卫芬奇的同名电影只保留了“返老还童”的设定,讲述了一个偏阿甘正传风格,刻印时间隽永的爱情故事。而原书作为菲茨杰拉德的商业短片作品,只用平淡单薄的语言刻画了本杰明巴顿的逆时针方向的人生轨迹,奇幻的故事设定,略带讽刺的语言基调,读完空留一阵对于世事沧桑的感慨。也确实是给马克吐温那句“Life would be infinitely happier if we could only be born at the age of eighty and gradually approach eighteen.”作出一个另类注脚。
后面一篇《一颗像利兹酒店那么大的钻石》,语言描写精彩太多,有钱人理所应当式的天真浪漫透露着血腥残忍,而企图攀附权贵的约翰逃离钻石山后空留一场闪着莱茵水晶石光泽的梦罢了。It was a dream. Everybody’s youth is a dream, a form of chemical madness.
返老还童(中英对照)读后感(二)
《返老还童(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的作者是菲茨杰拉德,这位活在二十世纪初的杰出的作家还曾写过《夜色温柔》、《了不起的盖茨比》,好的文学作品总与电影有缘分,《返老还童》、《了不起的盖茨比》都被改编成了电影。
在之前,文学作品改编了的电影像《草房子》、《活着》,是我一时就能想起的几个。电影、小说,总会分别给人不一样的感受,幸运的是两者都让你感觉到人和美,那就应该很满足了。
这本书含了两个中篇,每篇分别都有中译文和原文。小说的前面有一篇代译序,作为这两篇文章的读后感就特别的合适了,作者是思郁。找了半天,这是一篇。
按讲故事,小说中的故事可以来的更为直切,如在小说的最后:
Then it was all dark, and his white crib and the dim faces that moved above him, and the warm sweet aroma of the milk, faded out altogethe from his mind.
不停的失去一切,永恒的被抛弃,无所纪念无所寄托,这种巨大的虚无感,如红楼梦的万紫千红到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让人不免想到,茫茫人海,你又是个谁呢?
读这样的故事,是那种,作者敢狠下心来写,我也敢狠下心来看。
这个六一节日后的周末,我且允许自己这么去想...
自己刚刚开始尝试读英文小说,原文读起来不是特别的轻松。
六月 祝好
返老还童(中英对照)读后感(三)
最早是听说这部电影,一直也没看,最近偶然看到这本书,一口气读完,最深的感触只能用心底的一声“啊”来形容。。。因为我实在是词穷,找不出什么合适的词句来形容,而每当我看到令我震惊或者超出我理性认知能力的事情的时候,我都会在心底轻轻地“哇”一声,就像前几天去博物馆看那些历经几百甚至上千年的文物古董时发出的“哇”时的心情是一样的。
小说中的主人公逆生长,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是个年逾古稀的小老头,然后随着年龄的增长一点点变年轻,最后变成一个没有认知能力的婴儿。。。
刚刚出生,可以想象,父亲是怎样一种错愕的表情,迟迟不肯接受这一事实,甚至对外宣称他不是自己的儿子,只想象一下他要叫一个看起来可以当自己爸爸的人儿子,就可以知道那回事怎样一副滑稽的画面,他给他买人们扮演小丑时穿的衣服,不让人们看出那就是自己的儿子,可纸包不住火,最后,被隐瞒的真相也总会水落石出。可他不被接受,考剑桥,人们说他是骗子,和父亲去酒会,人们猜测他是他儿子的叔叔,他儿子甚至都不能够接受他,好的是他与他爷爷看上去同龄,他俩更容易交流,两个老人在一起比较不容易有代沟。。。后来,子承父业,生意兴隆。。。everything goes well, 更神奇的是,几年后,事业越来越成功,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年轻,结婚的时候他看起来像50岁,妻子正喜欢他这一点,可几年后,他变得越来越年轻,妻子已不能满足他各方面的审美需求,于是他拓展自己的兴趣爱好,练高尔夫,把自己打造成了高富帅,后来他出去找年轻姑娘。。。后来去参军。。。这一系列的过程是以他自己的儿子为参照的,他们一起玩,到后来他们看起来像是兄弟,这是他的青春时期,最具活力,慢慢的,儿子变的成熟稳重,他则走了下坡路,一点点变年轻,不是,免得幼稚,他的思考能力一点点退化,最后人之能力如同孩子一般,他从大学,读到高中,又从高中独到小学,这个时期,他收到了部队里寄来的邀请函,邀请他在部队里任职,他兴冲冲的拿着自己邀请函,一位终于可以出人头地,扬眉吐气一把,到哪里却被误认为是谁家的孩子。。。。情节继续发展,他坐回了婴儿车,和他刚出生的孙子堆起了积木。。。此时,他的脑子里空空如也,往昔的记忆早已像沙漠里的水,蒸发的一干二净。此时,他的脑子里一片混沌,犹如沙漠哦般枯燥荒芜,或许,连沙漠都不是,因为哪里空白的一无所有。
在感叹作者神奇的想象力时,也会感叹作者对主人公的不仁慈。我们活一辈子,可以不注重功名利禄,不看重财富低位,我们最爱的时经历。“经历”这个词多好啊,一切你曾经喜欢的你都曾经感受到过,只不过你不曾拥有。可是经历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无非是老的时候,你能像过电影似的再让他们在你脑子里重现一遍,两边,如果你还不够,可以三遍,四遍,那就是记忆。就算你老的时候一无所有,你还可以对着你的子孙酸溜溜的说道“别看我现在这样,当初。。。。”
想到这,很同情那些老年痴呆症患者。忘记经历不要紧,最可怕的时忘记亲人。这对意识清醒的亲人是种折磨,对他们自己更是莫大的痛苦。那种事实来袭的巨大的空虚与失落,孤独与恐惧,已近晚年的他们该如何承受的住?不敢想象了,只希望世界上能有有效地方法治愈这种病,给老人们的晚年多留些可以回忆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