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Brands Grow》一书深入探讨了品牌增长的核心原则,强调了市场份额、消费者基础和品牌可见性的重要性。作者通过数据分析,揭示了品牌建设的有效策略,鼓励企业关注广泛的消费者群体,而非过于专注于特定细分市场,从而实现可持续的增长。
How Brands Grow读后感篇一
现在正在龟速阅读此书,慢慢更新自己对书中观点的疑问,看的是英文版,可能会有因为理解不到位造成的误读。
chapter2 how brands grow
1. Double jeopardy 理论说小品牌不仅买的人少,买的频次也低。 关于这点,按我的理解,同一品类的东西自然使用频次是固定的,为何会出现小品牌的购买频次就低于大品牌呢?如果是因为loyaty 而造成的频次问题,那就证明loyalty matters,与作者loyaty doesn't vary much 的观念就相悖了。
2. cross selling 作者举了两个例子,其中银行的那个为什么就不能证明cross selling的成功?为什么就不能打破double jeopardy 理论?
How Brands Grow读后感篇二
混快消行业的同学应该会喜欢这本书。如果你不幸做过消费者数据分析的话,这本书里很多内容更是让人醍醐灌顶:为什么segmentation应用起来总是碍手碍脚?为什么我投了那么多钱在产品上,purchase intent还是那么低?为什么消费者访谈总是那么无聊?聊不出来什么新创意?Where's the next BIG IDEA?
Byron Sharp用了历经几十年的经验和数据告诉了大家:因为这些东西,消费者根本就无所谓呀。
现代营销吹嘘的,是为自己的产品找到一个细分消费人群,然后专门为他/她打造一系列的营销计划,终极目标是把这个人群变成自己产品的忠实用户,从而提升自己的市场份额。
本书1-5章引用了详尽的跨行业数据,证明了:
1. 不存在所谓的细分消费人群 - 不同品牌的消费人群的价值观都是大同小异的;
2. 忠实用户是个虚幻的概念 - 大部分人都在品牌间跳来跳去;
3. 品牌的大部分销量来源于轻度消费人群,抓住轻度消费人群,才能提高市场份额;
以上观点乍听起来纯属离经叛道,但是数据就是数据,事实是摆在眼前的。举个例子。在大家印象里,苹果用户应该拥有比普通PC更高的用户忠诚度,所以苹果经常被作为现代营销的一个典范。但是本书里给了一个和印象相违背的数据:
Dell 用户有 71%会再次购买;
Apple 用户有55%会再次购买;
HP 用户有52%会再次购买;
Gateway用户有52%会再次购买;
个性如苹果,都不存在所谓的忠实用户一说,那些所谓的"commodity"行业就更别提了。具体数据就不一一引述了。
本书的最后4章讨论了用户忠诚度项目为什么对销量没有作用,并且给营销应该关注的方向提出了很多建议。有意思的是,很多建议和"Thinking, Fast & Slow"这本书里的观点参照起来看,不谋而合,比如:
1. explicit thinking(慢思维)是件很耗精力的事,所以消费者倾向某个品牌,不是因为他/她在各种比较后煞费苦心的选定了某个。而仅仅是根据以前的经历,选中了适合自己的品牌就凑合定下来了。
2. 正因为消费者花精力关注广告内容,那些唤起情感共鸣的广告更容易抓住人心,至少潜意识里给会给人留下印象。而有理有据的广告词,消费者是不会花精力去理解吸收的。(所以其实脑白金才是广告的典范?)
虽然整本书里干货已经很多,中间的章节还是略显美中不足。作者在前5章里坚决的摒弃了经典营销的观点之后,显然觉得说的太狠。在中间几章里,一直在尝试着往回找补。这几章充满了诸如,“虽然没有数据支持,但是从逻辑上来说应该还是有点用处的吧”,或者“短期看不到好处,但是营销是一个长期效应啦”这样的妥协观点。让人未免觉得有点窗户纸没捅破的遗憾。
总之是本好书,推荐和Kotler的营销经典对照起来看,会对营销有更透彻的洞察。
How Brands Grow读后感篇三
首先,肯定要感谢译者为不习惯英文的读者奉献了时间来翻译这部很重要很好的书。但是,正是因为它重要和优秀,所以我们才会对它的翻译较真。下面就是我的较真。
翻译的标准,前人有信达雅之论。我以为,无论是文艺作品还是学术作品,首要和主要标准是“信”;“达”只要通顺能理解就可以;“雅”的话如果作为标准容易引发再创作,所以还是不提为好。如果要达到“信”的标准,最好的方法就是直译。对于文艺作品尤其是纯文学来说,原文的遣词造句也许比内容都重要,只有直译才能保证原文的原汁原味。对于学术作品来说,直译也是最大限度保留原意,避免或减少译者自己的理解偏离原作者的原意所产生的“译者风险”。译者风险并不是对译者的,而是对读者的,是译者不直译给读者带来的曲解误解原文的风险。
下面是本书翻译因为采取意译而不是直译带来的问题。列举在这里以供讨论和请教于大家。
Marketing is a creative profession. So isarchitecture
某译:营销和建筑类似,都是讲究创意的手艺活。
问题:这是序言的第一句。原文是profession,翻译为职业即可。“手艺”的添油没有任何好处,反而误导读者。非要添油的话,不如说“脑艺”。
Marketers。
某译:营销同行
问题:译者喜欢把这个词翻译为“营销同行”,这毫无依据,直译为“营销者”就可以了。这样做也许是中国人喜欢和同行套近乎的习惯,然而原作者没有这个习惯。虽然这无关紧要,但是读者是通过书来了解原作者的,这种对原作者形象的歪曲或加工只会误导读者。
Differentiating our brand
某译:细分定位
问题:原文很简单,就是“品牌差异化”。虽然理解为“细分定位”并非毫无道理,但是这道理不过是译者理解的道理,并不是原意。“细分”强调的是总体的分割,“差异化”强调的与别人的不同,二者肯定是两个意思。“定位”是专门的理论概念,“品牌”则是一般性说法,二者也不一样。Differentiating our brand是原著中比较常出现的概念,这样的概念的曲译,对于读者的结果可能就是对原著的曲解。
Price promotions boost penetration notloyalty
某译:价格促销会带来新顾客,而非留住老顾客
问题:直译的话应该是“价格促销会提升渗透率而不是忠诚度”。某译可能更通俗也有道理,但是再次歪曲了原意。“渗透率”的提升虽然基于“带来新顾客”,但是前者是整体概念而不分新老;“忠诚度”虽然也是基于“老顾客”,但是前者强调的是忠诚同样也不分新老,何况在原著里老顾客并不一定是忠诚顾客。
Mass marketing is dead, no longercompetitive
某译:大众营销已死
问题:某译吃掉了原文的后半句“不再有竞争性”,也许译者认为后半句多余重复。从修辞学来看,重复是一种修辞手段。这句某译虽然没有扭曲原意,却粗暴破坏了原文的修辞。如果是缩写这句某译一点问题都没有,不幸这是翻译而不是缩写。好的翻译,原文的废话也要留着,因为那是属于原作者的财产。何况这后半句我以为并不是废话,它明示了“死”的意思,防止读者进行更残酷的想象。
Our consumers are a distinctive type ofperson
某译:消费者是可以被细化、区隔化的
问题:先说一个次要的:作者用our和品牌所有者套近乎,喜欢套近乎的译者却又板起了脸。我以为最好还是直译。然后再说主要的。distinctive直译是独特,这句话直译为“我们的消费者是类型独特的”就可以了。某译的做法的确可以帮助读者理解原意,但是同样产生了误解曲解的译者风险。事实上,这里只是序言,读者一时理解不了完全可以等到后面正文。
physical availability and mentalavailability
某译:心理关联和购物便利
问题:这是本书的两个基本概念,所以一定要慎重。对于这种基本概念,最好是直译,而且一定附加原文,否则如果再有其它译文,译者各自发挥,读者就会完全迷失在译者各自自由发挥的迷雾里,就像外国电影名字的翻译各行其是影迷完全糊涂一样。availability直译为“可获得性”,翻译为“便利性”未为不可,但是要统一,也就是翻译为“物理便利性”和“心理便利性”。某译的翻译从意思上偏差不大而且更通俗易懂,只是违反了翻译原则。
Innovation and differentiation (when theywork) build market-based assets, which last after competitors copy theinnovation.
某译:而只追求产品创新和细分市场定位的品牌,很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
问题:原文直译是这样的:“创新和差异化(当它们起作用时)构建了基于市场的资产,这些资产在竞争者模仿创新之后依然存在”。比较起来,某译更加简练易懂,但是却偏离了原意。“模仿”在原文中只是插曲,它并不影响assets,也就是说即使被模仿它也依然有效;但是在某译里“模仿”却成了易发后果,而且看不出模仿不能影响创新构建的assets依然有效。
Advertising works largely by refreshing,and occasionally building, memory structures (and less by convincing rationalminds or winning emotional hearts). Marketers need to research these memorystructures and ensure that their advertising refreshes these structures byconsistently using the brand's distinctive assets.
某译:了解顾客的认知结构,并通过你的广告(其中包含品牌独特资产)去刷新和建构顾客认知。
问题:某译的一个普遍性问题是既有点像笔记又有点像缩写,这样看这里丢了很多原文就不足为奇了。译者忘了有些意思(通县)也许是原文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是对读者有益的营养。这些意思包括:刷新为主,构建只是偶尔;少做说服理性头脑和赢得感性的心的事;不断使用品牌独特资产。另外,从心理学角度看,memory structure的翻译是知识性错误,还是直译为“记忆结构”好,因为“认知结构”是另外一个更大更复杂的概念。
How Brands Grow读后感篇四
作者Byron Sharp
这本书是澳大利亚一名专门从事Marketing研究和教学的教授写的。其出发点是质疑一切既定Marketing主流理论与观点,狂喷了美国知名营销教授Kotler、定位专家特劳特等人,用实证来验证究竟什么行得通什么行不通。
第一章讲的是Marketing是实战工具,要用事实来说明,而不是仅仅听权威大咖们怎么说。
第2章详解了Double Jeopardy law。这个有点像马太效应,强者越强。
第三章说的是想扩大市场份额,与其花力气挽留老客户,不如把精力和资源花在获取新客户上面。
第四章说的是不该只营销瞄准重度用户,帕累托法则不适用(作者在挑战传统既定思维),各个层级的用户都要精巧地涉及,只有这样才能让市场份额增长。“20:30:50 buyers accounting for 50:30:20 purchases.”
第五章讲的是差异化并没有事实根据,同一商品类别里不同品牌的客户之间并没有多大差别,因此你的目标客户群应该很大,不需要市场细分,当然竞争对手也会这样看。
第6章讲的是在大市场内大家的竞争对手都是一样的,都是大品牌,细分市场无意义。因为小品牌的客户都同时买大品牌的东西。提高市场份额的做法最简单的是让产品触手可及。
第七章讲的是品牌忠诚度没那么重要。真正忠诚的客户其实买的不多;买的多的是那些不怎么在乎的客户。
第8章讲的是差异化的迷思。差异化没那么重要。相反,让自己的品牌更突出更重要。说实话我个人有点分不清差异化和这个所谓的突出的差别。
第9章讨论的是如何做广告更有用。广告是有作用的,但对销售的促进不是即时的,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显现,或者是跟对手竞争,不会因为没做广告而损失销售。作者认为做广告重要的是要突出,有特点,广告能增强受众的记忆,让他们知道在哪里买。
第10章讲的是价格。好品牌往往不便宜。降价即使短期能拉动销售,仍然对长期不利。当然中国不少商家有意把价格虚假拉高,然后打折,其实卖的还是原价,这就是无商不奸了。
第11章讲的是会员制没啥用,都是给现有忠诚用户的,吸引不了竞争对手的客户。
第12章是一个总结,讲的是Marketing竞争的是物理和心理上的可及性,让商品占领潜在客户心智,并触手可及地容易买到。让你的商品突出、可见。Marketing传递的信息要一致并且有新意。少给客户制造不买你的理由。
作者给出的7个Marketing建议是:
“1.Continuously reach all buyers of the brand's service/product category, with both physical distribution and marketing communication.2.Ensure the brand is easy to buy.3.Get noticed. Often.4.Refresh and build brand-linked memory structures that make the brand easier to notice and buy.5.Create distinctive communication assets.6.Be consistent, yet fresh and interesting.7.Stay competitive, keep up the mass appeal; don't give customers reasons not to buy the brand.”
第13章是作者书中提到的各种定律的总和。第14章是一些常见问题及作者的回复。
2016年有出中文版,名字叫《非传统营销》,中信出版社出版。 22年作者又和别人合作出了续集,How Brands Grow Part 2 Revised。
这本书不长但字字珠玑,值得反复阅读体会。很多数据和图表来说明作者的观点。不管作者观点对错,只要在辩解的过程中大家有思考,有收获,也就算获益了。
其他一些金句摘抄:
“for maintenance or growth, a brand's marketing has to somehow, at least over time, reach all the buyers in a category.”
“1. Acquisition is vital for growth and maintenance.2. Reaching all buyers is vital, especially light, occasional buyers of the brand.”
“Brand managers prefer category definitions that make their brand appear to have a substantial market share.”
“Familiarity breeds liking. Usage also breeds familiarity and brand knowledge; this in turn breeds liking.”
“Reach is important for brand growth.•In-store promotions generally lack reach, but retailer advertising has much broader reach.•Price promotions may not be profitable, particularly when the price cut is deep.•There is the possibility that reference prices would be eroded, particularly from deep price cuts.•However, manufacturers often feel pressurised to participate in price promotions.”
“Letting the price of a brand slightly below that of the biggest brands in the category may be a better tactic than either deeply undercutting the leaders' prices, or setting the price close to the leader's price, but not undercutting it.”
“The key marketing task is to make a brand always easy to buy for every buyer; this requires building mental and physical avail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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