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哈利•波特》,我被作者J.K.罗琳独特的想象力和细腻的情感所折服。小说中的魔法世界充满着奇幻和冒险,每一个角色都充满着生机和魅力。通过哈利与伏地魔之间的对抗,我感受到了友情、勇气和坚韧的力量,这让我深受启发和感动。
《哈利•波特》读后感(一)
纪念版我个人非常喜欢,从我9岁开始陪伴我到现在。
像一个古灵精怪的老友,无论何时都能随意翻开,寻找内心的平静。
我不爱看哈利遇到困难的时候,我喜欢欢笑。可是长大后我想,如果没有独自面对奇洛的攻击,没有在密室勇敢的打败里德尔,没有知道自己教父的真相,没有火焰杯时参赛的毅力和压力,没有亲身与伏地魔正面对抗,告诉大家真相后被排挤,被窃窃私语,被质疑讽刺,没有面对魂器和一个个爱他保护他的人离开,那么当他身边真的一无所有,当他真的要独当一面真正面对伏地魔时,我想他无法打败伏地魔。
正是我们曾经那些痛苦的回忆,困难的过往,才一遍遍地塑造出现在的自己,才是现在的我们,能更好的面对未知。
正如预言中所说的,伏地魔会标记出他的劲敌,我们所恐惧的,也应该是恐惧本身。我们会亲手选出我们的敌人,那源自于我们内心真正的恐惧。
我想,邓布利多之所以相信斯内普,正是因为他心中有爱。可是,邓布利多更多的是对斯内普的利用,利用他的弱点。
想起在杂志上看到的,作者称哈利波特为“爱与勇气之歌”
我觉得这是对这本书最完美的评价。
它不仅是黑与白的较量,不只是对抗黑魔法那么简单,每个人都有血有肉,有动机和那些迫不得已的原因。
可能罗琳想表达的,就是这世间可贵的爱。
《哈利•波特》读后感(二)
二十一世纪初,JK罗琳以其独特的想象,在九又四分之三站台的空白中,敲开了魔法世界的大门。好评如潮,销售一空。
哈利波特系列通过一系列连串却又独立的故事构造出宏大的“世界背景”与“世界框架”。而其核心由爱与友情的深刻内涵铺满。
爱有许多种:哈利父母对哈利以死守卫的爱,罗恩父母对哈利的疼爱,哈利在霍格莫茨中对魁地奇的热爱和对格兰芬多的荣誉感而付出心血的敬爱,哈利对金妮复杂而又赤诚的爱以及罗恩赫敏之间不可言说的喜爱。书以爱为名,由爱推进,撑起不同角色的性格,构造一件件令人有感的事件,为全书(整书背景)添上美好的愿景与色彩。
友情亦是核心之一。詹姆、天狼星、卢平之间坦诚相待,互相帮助。哈利、赫敏和罗恩之间的默契与情谊时而让人捧腹,时而让人动容,正是他们之间互相鼓舞与协作,才成就了最后的成功。朋友间纯粹美好的友谊乃世间稀有,若幸而拥有,定要万分珍惜。高扬的主旋律推动情节发展,给人畅游其中美好;共肩战斗的时光短暂,但都是每一帧美好的回忆。邪不压正,和平也在意料之中成为最终结局。
当然,从全书可以窥探一些当今的社会矛盾,比如歧视。人类害怕巫师,而一些巫师歧视麻瓜,更讨厌那些麻瓜出生、拥有麻瓜血统的巫师。偏见与歧视导致了伏地魔的心理扭曲,让巫师世界产生分歧以至分裂。自然,包容是唯一得解决之法。分裂由包容而改变,分歧由理解而趋合。
《哈利•波特》读后感(三)
十年,距离我第一次看完这个系列已经过去十年了。
十年前,我是个和哈利差不多大的孩子,看着书中青春、友谊和史诗,对大学校园和魔法世界充满了向往,以为自己也能成为哈利、邓布利多或斯内普那样的英雄,或者退一步也是纳威那样勇敢的战士。十年后,我却像刚进入魔法部上班的珀西一样,为着坩埚的标准写着一篇篇无趣的麻瓜报告。十年岁月流淌,只改变了我,却不曾让这部史诗褪色——它依旧是优秀得无以复加的、献给勇气与死亡的挽歌。
是的,献给勇气,更献给死亡。勇气与死亡可以说是整个系列的主题——想想吧,找魂器的第七本书,为什么不叫《哈利波特与魂器》而叫《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呢?不只是因为死亡圣器的传说吸引人,更是因为第七本书讲的其实是哈利与死神的对决。伏地魔其实并不是最终Boss,死亡才是。当哈利坦然赴死——像邓布利多、斯内普、卢平以及所有为正义献出生命的人们时,他就已经在那个梦幻的国王十字车站战胜了死神,不只是为着那流淌在伏地魔血管里、带着莉莉祝福的血,更因为他在与死去的亲人们对话后,真正有了向死而生的勇气。面对连死亡都已战胜的他,伏地魔当然不是对手了,所以才有了最后举轻若重的“除你武器!”
我小时候一直在想——现在也还在继续想着,如果哈利最后和伏地魔同归于尽了,那这个故事会让我更悲伤吗?似乎不会,因为那样他就成了真正的英雄,他不怕死,死亡就来找他了,这是属于最勇敢的格兰芬多的最好归宿。我想这个问题实际是在问——哈利·波特最吸引我们的是什么?我想肯定不是他的主角光环,也不是他每次都能获得胜利,我想是他那种不向强权、命运乃至死亡的坚毅,那一次又一次挑战世间至难的勇气,以及面对所有危险与邪恶的决心。
是啊,勇气,勇气是世间太稀缺的东西了。罗恩花了六年,才鼓起勇气面对自己对赫敏的感情。邓布利多花了五年,才有勇气面对昔日挚友格林德沃。斯内普用尽一生的勇气,隐忍半生,才从嘴缝里突出那句“awlays”,对着冥想盆外的哈利,也对着冥想盆里的莉莉,可惜早已来不及,但这来不及,似乎又蕴含着更伟大的勇气。我已经说不出“如果我早点看了这本书,我肯定……”这种话了,因为这关于勇气的赞歌,我十年前已听过了。然而我并没有因此就有勇气去追寻蔷薇色的爱情,和宝石般的青春,这不怪我,它太稀缺了。应该说正因如此,我们才书写勇气、歌颂勇气,在十年前,十年后,或者若干个十年之后,仍为那直面死亡的勇气,热泪盈眶。
有人可能会问:书中的那些死亡,真的必要吗?这是个好问题。应当说,从故事和角色的完成来看,这些死亡是必要的。正是因为这些死亡,哈利波特才像一棵树而不是一阵烟,在我、在千千万万个我的闹钟扎根了十年,并继续把根扎向下个、下下个十年。
然而,从剧情的逻辑来看,这些死亡不说全部,至少有很多是不必要的。首先,是核心矛盾的必要性存疑,也就是说,麻瓜出身的巫师和纯血种巫师之间的矛盾并没有那么不可调和,至少没有妖精和巫师、麻瓜和巫师之间的矛盾那么致命而不可调和。作为儿童文学,把所有魔法世界的所有社会矛盾全归结于“伏地魔”三个字,其实是一种讨巧的写法。科技与魔法的矛盾、封建的魔法界和先进的麻瓜社会的矛盾(即使麻瓜不知道巫师存在,这一矛盾仍然是存在的,因为麻瓜的社会理论理应对魔法界产生巨大影响,赫敏就是一个例子)、巫师和高智慧异种族的矛盾(以魔法部对它们的态度来看,很难想象矛盾会不存在)、不同国家的魔法部门以及国与国之间的矛盾,这些都是不能忽视的。在矛盾如此复杂的情况下,把“伏地魔掀起的战争”作为主要矛盾,其实让人有些无法信服(因为整个动机是儿戏而非严肃的),那为打败它而牺牲的必要性自然就有所减损了。其次,伏地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某些方面的智力实在堪忧,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反派,会不定期检查魂器的有效性。很难相信这样诡计多端的人,会迷信一个谣言而不是以手下的生命为代价去试错。这就导致最终的胜利带着点荒谬感,那么多伟大、智慧的人,他们居然就为了这么个无知愚蠢的傻瓜牺牲了?
当然,瑕不掩瑜,这些小瑕疵并不影响哈利波特系列的伟大和精彩。放下《死亡圣器》,王子的故事在我脑中回响,我打开窗户,看着天边的云,盼望着,盼望着从那里飞出一直带着信的猫头鹰。
和十年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