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是一部讲述青年刀客历经种种磨难,最终成长为真正的英雄的故事。主人公在战斗中不断成长,最终领悟到了真正的力量所在。小说以简洁明快的笔触描绘了刀客的成长历程,展现了勇气、信念和牺牲精神的重要性。整体气氛紧张刺激,令人不禁为主人公的成长历程而感动。
刀锋读后感篇一
对事情有了定见之前,我是找不到安宁的。
我仿佛是睁眼躺在黑屋子里的人,突然看见一束光线从窗帘的缝隙射进来,我知道只需要将窗帘打开,沐浴在晨曦中的田野就会展现在我面前。
p248 大部分法国人不管如何放肆地嘲弄宗教,当洁具到来时,他们都愿意跟宗教讲和,宗教是他们血液和骨子里的一部分。
p255 为了无谓的目标而奔波的唐吉坷德。
p262我是多么得无知!我在欧洲读了一大堆书,大开了眼界,但是我离我寻求的东西还是跟起步时一样的遥远。
p262 我想体验。每当我在精神上已经陷溺,每当我已经吸收了当时我能够吸收的一切,我就发现干一干那种事情是有益处的。
p285 最高尚但最艰难的途径是知识的途径,因为其工具是人类最宝贵的能力——理智。
p295 罗摩克里希纳把世界看作神的游戏,这就像一场游戏,在这场游戏中有快乐也有悲哀,有德行也有邪恶,有知识也有无知,有善也有恶。如果把罪恶与痛苦从创造中全部消除,游戏就玩不下去了。
p297 如果你将一块石头抛进一个池塘,整个宇宙就不完全是它原来的样子了。
刀锋读后感篇二
上学时,读过很多网文,很多读完就忘,但有一本到现在还有点印象。书很俗套,就是一个女生被劈腿又被辞退,各种霉运加身,万念俱灰,最后选择自杀。自杀后没有死掉,反而重生到了自己小时候,那时候妈妈刚被爸爸抛弃,这次她选择改变两人命运。
她三岁就会做饭,六岁就成为邻里皆知的神童,还跳级读书。七岁开了个辅导班,吸引众多家长报名,获得不菲收入,让妈妈不再劳碌。在学校,她一人就能提升一个班的成绩,带着差班逆袭,顺其自然成为了整个班的团宠。凭借着成人的自律,她一路都比别人抢先一步,更是考上了大家梦寐以求的清华。
按照爽文的一般套路,后面她应该会成为世界首富或政界名流,但作者却让她遇到一个男生,然后回家结婚并当老师,当时看到这里给我气的呀,立马弃文。那时就感觉她前面那么出色,做出了那么多努力,最后居然是这么个结局,这与她的努力是多么不相称啊!
但当我看完毛姆的《刀锋》时,我反而对这个结局释怀了。人活一世,幸福的要义无非是求仁得仁。她喜欢学习,又喜欢自己选择的结婚对象,回老家教书还能照顾自己妈妈,一切的结局都是她满意的,我又有啥不满的呢!
毛姆这本书也很有意思,虽然是本小说,但他自己也是小说中的一角。在这本书开头,他就说了,此书写得是我对一个男人的回忆,看完去翻书评发现这个男人貌似是以英国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原型而写,毛姆在这个角色身上用了太多的赞赏词汇,从声音、外貌到微笑,你可以明显看出来作者对这个角色的偏爱。
看完这个角色的一生,我想起了《荒野生存》里的克里斯托弗,抑郁期间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书里莱雷有很好的家世、漂亮的未婚妻、从战场上带回来的勋章以及众人艳羡的目光,而他才刚刚成年,他的未来眼看着就要一片坦途,但他却放弃了这条道路,选择闲逛。
闲逛的原因毛姆掩藏了很久,在书的内容过半时才交待。交待之前他又花费大量笔墨描写了艾略特,这是个优雅的猛人、势力鬼、古董掮客、艺术鉴赏家和热心的朋友。按照世俗眼光来看,他是我们很多人的追求目标,打入上层阶级、实现阶级跨越和财富自由,在年迈时获得伯爵地位,还有教主来给他做临终送别,但书里毛姆却总是用他那独有的辛辣讽刺笔触来描写这个人,让你一眼就能看出,他并不欣赏这样的一生。
而作为对比的参照方,莱雷是个追求终极真理的人,他对金钱、地位和名望都不关注,他只关注精神上的自我完善,为了搞懂人生的终极意义是什么,他先是读书,从芝加哥读到巴黎,结果却并不令人满意;然后他开始出走,去德国矿山挖煤,救助法国的画室情人,最终在印度的神秘宗教里开悟。我对他开悟的那一段没太大感触,因为那个开悟在公开课《公正该如何是好》以及《积极心理学》里已经体会到,我反而更喜欢他追寻的这个过程。
他选择追寻是因为战场上看到好友为了救自己被敌方战机打死,也许在那一刻他意识到死亡是如此随机,于是他开始追问活着是为了什么?而电影《荒野生存》里克里斯托弗也在获得哈佛学位之后选择出走,他也是在追寻活着是为了什么?恰好,当代有一个学生叫况露,他做了一个叫《行疆》的纪录片,记录他在大学毕业后花费100多天时间骑行大半个中国的故事,在纪录片的结尾他引用了兰德的这首诗:
我和谁都不争
和谁争我都不屑
我热爱大自然
其次就是艺术
我用双手
烤着生命之火取暖
火萎了
我也要上路了
我觉着这首诗对于他们三人而言就是他们要找的答案。而对于活着是为了什么?人生是什么?幸福又是什么?相信每个人到最后都有自己的答案,也希望最后大家都能得偿所愿。
就像本书的结局:艾略特成了社交名人;伊萨贝尔得到了稳固的地位,有一笔可观的财产做后盾,生活在一个活跃而有文化氛围的圈子里;格雷谋到了一份可靠而有钱可赚的工作,有了自己的事务所,每天朝九晚六去上班;苏珊·鲁维埃得到了生活保障;索菲求得了一死;莱雷得到了快乐。
刀锋读后感篇三
感觉自己读了特别久,小说比我一开始想的好特别多,刚开始我是非常怀疑《刀锋》对我的吸引性的,后面我完全被这个故事吸引了,迫切的想知道莱雷、伊莎贝尔、埃略特接下来的故事,当然主要是莱雷。但是我还是得说,这一版的翻译太差了。 我还挺喜欢毛姆的文字的,有种很莫名的喜爱,我觉得如果翻译得再好一点,我一定会彻底爱上他的文字。他的call back好风趣,而且以第一人称的叙述也很有洞见,最主要的觉得他简直像一个局外人,毕竟是以本人的作家在说故事,对故事里的人物和发展有一种“那好吧”的感觉。所以我觉得《刀锋》的叙述方式特别独特。 ——以下为看书的每一天记的感想(感谢读书打卡,竟然写了快四千字) 感觉前几年确实有一段时间“毛姆热”,而且风流的作家总是更容易引起谈论。这是我第一次阅读毛姆。塑造的人物“埃略特”还挺经典的,竟然一下子让我想到《耳证人》里的几种性格。回到最开始,我真的必须再说一次,埃略特这个人物的塑造太成功了。
因为引发了我对“幸福”的思考,所以不可避免地想到《窄门》。我感觉《刀锋》和《窄门》有种不可言说的互通,但是因为《窄门》是完全的故事主人公第一人称叙事,而《刀锋》更偏向于局外人的第一人称,所以两者又表现出很大的差异。而且《刀锋》里所描述的爱情很不一样,《窄门》写:远离的时候,我更爱你。而《刀锋》却写:有三千英里的大洋相隔,爱情的剧痛就会变得完全可以忍受了。《刀锋》中描写人物的手法,我觉得非常高超,虽然是以介入的旁观视角,但是写得很巧妙,简直让人爱上这些人物。而且后面我渐渐明白为什么老感觉《刀锋》的写作视角熟悉了,和《呼啸山庄》是一样的,局外人参与和转述。并且因为视角也是身在其中的“局外人”,所以无法洞悉所有,我们永远无法抵达主人公的真实世界,但是正是这种神秘,更让读者参与其中,更显得真实。
我非常喜欢莱雷和伊莎贝尔之间的爱情,惺惺相惜又互相尊重,而且这样的爱情给了对方空间,先自己治愈再相拥。我特别喜欢两个人对峙分别的那一块,写得那么细腻,像电影画面一样清晰。而且莱雷和伊莎贝尔的两种想法都是那么“正确”,我也好喜欢莱雷回复伊莎贝尔“你以为我很傻,对吧?你以为我琐碎而讨厌。”的那句“不,我没有那样想。我觉得你说的一切都是很自然的。”因为两个人都没有过错,而且彼此又深爱对方,所以才那么痛苦。莱雷对伊莎贝尔说自己的设想的时候,我感觉好痛啊,因为爱你爱得要命,可以我自己现在是残缺的,我在巴黎的时候有一直在思考我们的未来。伊莎贝尔也是,被阻碍、被推动,但她一直挂念着莱雷。我由衷希望他们两个不要这样结束。但是我觉得这两个人太不可能在一起了。看的时候总有点难过,因为伊莎贝尔太理智了,“如果我对他的爱足够深厚,我会认为失去整个世界都不足惜”,伊莎贝尔一直在强调自己是个普通女孩,她需要所处在社会地位应该有的一切,可是我从来不觉得她不深爱着莱雷,我现在恍然有点觉得这种爱有很大的“母爱”充分,她像爱孩子一样爱他。好讨厌直接点破他们俩人是不同性情的,完全不适合结婚的。我觉得以莱雷的角度来说,理想主义者的角度来想,适不适合觉得算不上什么重要,深爱就够了,但是,其实自己是深知的,我们无法在一起,并不是因为爱得不够多,而恰恰是因为太爱了,所以无法妥协。不过后面我也一直在想,莱雷究竟是不是真的那么爱伊莎贝尔,他太克制了。可怜的伊莎贝尔啊,你太傻了。
后面我又觉得伊莎贝尔和格雷太般配了,如此有爱,我曾经为伊莎贝尔和莱雷之间的感情流泪,现在也被伊莎贝尔和格雷的爱情感动。想到之间初中语文老师说自己的爱情,她在她现在的老公和当时的一个朋友中,选择了她的老公,她说选择的原因只是因为家庭距离近,但是如果做了另一个选择,生活又会多么不同。我当时非常诧异,觉得爱情怎么那么随便又简单。我现在感觉,又太多样子的爱情了,足够有爱就会幸福。
我也很喜欢莱雷,他的人生态度和我太像,但我必须说,我并不喜欢我这一类人。莱雷其实是勇敢的,虽然他懦弱的从战场下来后就无法像普通人一样生活,但他对抗了这样的压力,而且他一直是想解决这种矛盾的。太早接触死亡绝对不是一件好事,虽然我一直认为死亡是我们必须思考的话题,真正的死亡是潮湿的,见证死亡后,会看到夜骐。我始终觉得莱雷非常自由,他是永远属于自己的,因为觉得虚无就去阅读、去探索、去寻找答案,我一直认为他是个勇敢的人。总觉得印度是个很神奇的地方,看莱雷印度经历的这一段不免想到《悉达多》,其实我对于印度的印象有些差,觉得那是个人口拥挤的宗教国家,但是看文学作品总觉得好像在印度会发现很多不同,找到一些关于意义和虚无的答案。太喜欢莱雷说出来的这两个词了,“圣洁”和“平静”,一下子让人想到《悉达多》里面对乔达摩的描写。看到后面真的好想流泪,关于宗教的这一段,我甚至觉得比《悉达多》更给我启发。莱雷所说的和我不信上帝是完全一样的,我讨厌漠不关心的神明,简直就像在看我们的笑话一样。中国的宗教基础非常薄弱,我们甚至可能会认为宗教是愚昧的、落后的。宗教、哲学一直在寻找的意义,我们毫不关心。在这样的环境下,让人很痛苦,好像寻求自己是不被允许的和理解的。莱雷说得那么长的对于印度宗教的话,这些关于信仰、意义、永恒和轮回的话,很让我着迷。我喜欢永恒这个词。“好像纯粹的精神吃了一顿我从未想象过的美好大餐”好美妙的形容,这是何等的满足!感受过一次震撼后,世界的美丽景象变得栩栩如生是多么美妙!我无比期待我初次为这个世界感到眼花缭乱的时候。
我对于“死亡”话题有一种很深的迷恋,这也是我非常喜欢袁哲生的理由。我也喜欢《刀锋》里对死亡的思考,不对,应该是莱雷对死亡的思考,死亡太邪恶了,我一直这样觉得,但也一直把死亡当成归宿和后路。我讨厌死亡后繁琐的事情,也讨厌死亡显得无足轻重。今天刚好听到一位老师说,我们常常将死亡当作退路,用来要挟这个世界。嗯,但是这个的要挟只针对我们自己的世界,其他的一概不变。生命似乎那么庄严,又那么苦涩。今天突然想到一个观点,有些人害怕死亡后被人忘记,像埃略特,但是有些人害怕死亡后被人记得,我不确定莱雷是不是这一类人,但我是。
我喜欢莱雷说的“除了表现我们的利己主义以为,个性还有什么意义”,我现在越来越觉得每个人都无知,都自私,都好可恶,都好恶劣。看《耳证人》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启发,现在觉得每个人都是由不同浓度的性格构成,而每一种性格都让人讨厌。最近变得很不想交流,越发觉得自己思考得太少了,把自己困在了自己已知的极小一部分里。
看《刀锋》有种很奇妙的感觉,刚开始我总想着正文前面的那句“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是什么意思,书名究竟是不是在故弄玄虚,想从中找到一个宗旨或者什么。但看着看着,总有一种“事情开始变得有趣起来了”的感慨。当毛姆(虽然这样说怪怪的,但姑且还是这样说吧)和伊莎贝尔谈话,说到“莱雷是否真的爱过伊莎贝尔时”,我简直大吃一惊,我只能说这一点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虽然叙述不是全知视角,但是我却一直感觉莱雷绝对深爱着伊莎贝尔。而且说的这样的相爱也让我大吃一惊,说实在的,我有时也对于这种“勉强爱你”持怀疑态度,这样的爱实在是太自然了,而我本人一直认为相爱是莫名其妙的。
看完书后,我还是没有明白,“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只是觉得像莱雷那样获得自己精神的慰藉,从自己的理智中得到慰藉也是我愿意用一生来寻求的,可惜的是,我属于被金钱束缚的那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