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勃·迪伦诗歌集Ⅰ:暴雨将至(1961—1963)》是一部展现迪伦早期诗歌作品的集子。这些诗歌充满了对社会现实和人性的思考,以及对自由和正义的追求。迪伦的文字充满力量和震撼力,引人深思。这部诗歌集让人感受到迪伦作为一个诗人的独特魅力和深厚才华。
鲍勃·迪伦诗歌集Ⅰ:暴雨将至(1961—1963)读后感第一篇
目前我读了三篇。
今天读到了纽约城那篇。里面有一个Old Mister Minuet他翻译成老先生小步舞!!!这特么明显是老梅尼埃先生吧!!!这么不走心,稿费是不是该给谷歌翻译一般!!!
我再写点!!还有一个街上的人,里面词汇wagon是车,你可以委婉点,叫辆车呀什么的我都可以忍!!你来句救护车什么鬼!鲍勃迪伦听到要打人!!!
鲍勃·迪伦诗歌集Ⅰ:暴雨将至(1961—1963)读后感第二篇
在实体书店买的已经开封过的书,后来查了下才知道它是薯片袋包装!好想要那个包装啊,好可爱!
很快看完了中文翻译的调,个人感觉比我看过的其他诗歌译本显得要顺滑一些。原文其实更好。原语言总是有一种独特的美感是其他语言难以达到的。
“迪伦解放了我们的思想。迪伦含义深刻的歌词,朴素简洁、意气风发的音乐,迄今依然是摇滚艺人难以逾越的高峰。他用左手写着象征主义的诗歌,将时代的事件、场景、心态统统化作富于艺术魅力的隐喻;右手则写出动人心魄的音乐和歌曲,这为他的诗歌注入了更强大的灵魂、更高扬的力量、更激荡人心的激情。即便那些表面浅近的两性情话,在迪伦饱经沧桑的歌喉演绎下,往往也成了充满揭示性的时代的暗语。迪伦的歌曲具有一种随口而出、自然粗朴,同时却又完美无比的特征,证明朴素的内心激情有时比精心的艺术修饰更重要。”——李皖《我的鲍勃·迪伦》
鲍勃·迪伦诗歌集Ⅰ:暴雨将至(1961—1963)读后感第三篇
鲍勃·迪伦在歌词中大量使用了a-前缀,最典型的比如标题:
又如:
对于这种“古怪的”用法,我查了一下,一般是出于以下几种情况:
1. 古老的用法(如查尔斯·狄更斯那个时代,《雾都孤儿》中就有这种用法); 2. 加强语气或产生方向感; 3. 方言,或文化水平不高的人; 4. 民谣中常用来配合产生节奏感或让词曲更协调。
鲍勃·迪伦的用法主要是出于以上第4种情况,兼有第3种用来模仿下层劳动人民口吻的方式。
加了a-前缀并不影响单词的原意。依然以标题为例,A Hard Rain's A-Gonna Fall = A Hard Rain's Gonna Fall.
鲍勃·迪伦诗歌集Ⅰ:暴雨将至(1961—1963)读后感第四篇
难以想象,二十到二十二岁里,鲍勃迪伦完成了这本诗歌集,他的才华,他的正义感和善良早已蓄势待发,这就是诺奖得主鲍勃迪伦。
我最爱战争大师、鲍勃迪伦之梦、谁杀了戴维摩尔。每一首都宝贵,尤其这三首让我读到了他的才华与品质,它们在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身上已开始闪烁光芒。我也正处于这种年纪,二十岁时的暴雨,有兴奋,也有忧虑,没有了十几岁时可以不顾一切大雨中奔跑的勇气,但面对天空的大声哭泣那种期待在继续。
这三首诗歌中,我读到了他面对人生所失的怅然,对暴力的不满,对世界不公的愤懑,这些现在看来或许无用的情绪正属于二十几岁的青年,他们还没有默认残酷的规则,不妥协于所有的正常而不正确,对于固然要失去的仍想挽回,满怀期待的二十岁。是啊,为什么很多人一去不回,离开时一句“再见”也没有,为什么要发动战争,以生命与鲜血换取权力?为什么歧视黑人?他们只是肤色不同。鲍勃迪伦在乎他们,在乎所有的不公与牺牲,他们是生命,同我们一样的生命。这些一直存在的事实,是本不应出现的,于是他说出来了,唱出来了。他是个勇敢的天才。
面对时代的痛选择不默认,不顺从,为他们说些什么,做些什么,而不麻木地看待,像二十岁的暴雨一样。
鲍勃·迪伦诗歌集Ⅰ:暴雨将至(1961—1963)读后感第五篇
60年代,理想主义的青年遍布美国。生于战后的婴儿潮,他们没有战争年代的记忆。他们的父辈在大萧条时期成长,努力工作、服务国家便是幸福生活的本义。而年轻一代对此不能苟同,他们见到“铁幕”落下后的虚假世界,古巴导弹危机将人类性命视为筹码,对黑人和女性毫无顾忌的权利倾轧,昔日的美好图景屡遭质疑。
1946年,在格林威治村的地下室,曾有这样一名歌手,他集结关心工人的音乐人共同写歌,他一生都在为人民而发声。他说:“生命就是声音,文字就是音乐,而人民就是歌曲。”他就是伍迪·格思里Woody Guthrie。
1950年后,伍迪·格思里Woody Guthrie因亨廷顿舞蹈症不再表演,从此再没有一心只为人民而歌唱的歌手。直到多年后,大学生罗伯特·艾伦·齐默曼Robert Allen Zimmerman探访了他的童年偶像伍迪,并为他进行表演。
1961年,年仅20岁的罗伯特·艾伦·齐默曼Robert Allen Zimmerman离开明尼苏达大学,专心歌唱。他唱纽约客、熊山假票惨案、流浪赌徒、黑人被白人谋杀、核威胁、古巴导弹危机、种族隔离、少管所、被制度绞杀的拳击手。
他唱他见到的所有现实,他为所有人见到的现实歌唱。
后来我们叫他,鲍勃·迪伦 Bob Dylan。
鲍勃·迪伦诗歌集Ⅰ:暴雨将至(1961—1963)读后感第六篇
本书是最早的两部专辑,以及同时期的早期歌词。社会意识存在,但是更多的是从自我出发的生活与社会事件的悲苦理解,亦有年轻人激进的想法。最多的抒情的作品,多数很直白,重复词句,偶尔有佳句,一点点文学的光彩。
1941年出生,迪伦那时才20岁,有青年的迷惘和憧憬。第一曲Talking New York写自己吹口琴为生的生活:
Well, I got a harmonica job, begun to play / Blowin' my lungs out for a dollar a day (p.9)
生活艰难,溢于言表。另有一曲“Hard Times in New York Town”,显而易见。
但是作为青年,迪伦的社会意识也是满溢。写了Rambling, Gambling Willie,充满教诲意义告诉大家不要赌博。“Train A-Travelin'”是直白的社会评论。
情感上,有怀友的,有抒情的。爱情是谜题,在All Over You中写:
Well, you cut me like a jigsaw puzzle / You made me to a walkin' wreck / Then you pushed my heart through my backbone / Then you knocked off my head from my neck (p.125)
直想掉泪。
1963年的第二部专辑有更大成长,文学色彩浓重起来,古巴导弹危机也让他有了更加剧烈的社会意识。除了控诉艾森豪威尔军事倾向的“Masters of War”,除了提及拳击选手在拳台意外被击倒致死"Who Killed Davey Moore",除了反对黑人歧视"Oxford Town",这个阶段最佳的两个是Blowin' in the Wind,好曲好词,充满对战争的质疑;以及Hard Rain's A-Gonna Fall,无疑是这个阶段的集大成者,浓烈的比喻排叠掷来——迪伦怕战争彻底毁了人类、毁了自己,再没机会写歌,倾尽一切才华创作了这首长度非同一般的长词。
情诗依旧,痛感不变。"Don't Think Twice, It's All Right"——Or, is it?
直想掉泪。
鲍勃·迪伦诗歌集Ⅰ:暴雨将至(1961—1963)读后感第七篇
第一次读鲍勃迪伦,不知道居然这么好看!难怪能拿下2016年的诺贝尔奖。 依稀记得他拿奖的时候,我还在高中的,十月份诺奖像往常一样公布获奖者,谁都没想到,2016年诺贝尔奖竟然能把一向这么重要的文学奖颁发给一个唱歌的人,一个歌手。当时当时一下引起轩然大波,如此高冷、严肃的诺贝尔奖,一下从像从天国掉到地上,炸的人们来不及惊慌失措,不光反应不过来,心里还不断地冒出 Why?当时真感觉像是百年未有之变局。有些人极其反对那把这么重要的奖项,颁给鲍勃迪伦这样的歌手,可能就觉得他的歌唱实在没啥意义,就只是一些歌词,而且可能是拉低了诗歌的价值和意义。但是我读了这真正读了这样一本鲍勃迪伦的诗歌集,也是歌词集,我想说:通俗易懂,难道真的就没有意义价值,没有深度吗?看似嘻嘻哈哈的歌词,看似只是随便一唱,难道真的就没有诗歌的灵魂吗? 我认为鲍勃迪伦是有资格拿诺贝尔奖的。他的诗,也算是歌词也是一种诗的,也应是诗的一种方向,也是一种诗的写法,我觉得不应该把它完全为了维持某种诗歌的高贵而低贱他,排斥他,诗歌固然有其阳春白雪,也有像鲍勃迪伦这样的下里巴人。在历史上也并不是没有见到这种现象,中国古代的散曲,上古的希腊的诱那歌谣,还有中世纪的歌谣、史诗,他们的语言浅见、通俗直抒胸臆,没有过多繁琐的表述,没有过多措辞,华丽的词藻,文字游戏的排布,或许也不特别追求极其深刻的思想内涵,就是简单的表露胸臆,但是这样的诗就没有其存在的意义吗?就不美吗?如今的各种各种主义的,那种繁多的隐忧的,曲折的各种写法,但简单而直接,就不能表现诗歌深层灵魂吗?当读了鲍勃迪伦的诗歌之后,我有了不一样的看法,就像元散曲的,关汉卿、马致远、张养浩,他们的创作的原曲,也是被排斥到唐诗宋词以外的小道中的小道,但原曲真的没有可发掘的诗歌价值和意义吗?他只是和唐诗宋词不一样而已,但它的意义和价值,还有他的思想,情感都并不亚于唐诗和宋词,当然鲍勃迪伦也并不亚于以往的我们所承认的那些集大成的诗人,相比以往拿了诺贝尔奖的诗人来看,鲍勃迪伦并不亚于特朗斯特罗姆,并不亚于辛波斯卡并不亚与帕斯捷尔纳克。他的诗通俗,但它有它的意义,有他的非凡价值。 他的歌词简单的不能再简单,就算是英语,连四五岁的小孩儿都能看的懂,但他就是像还原了中世纪的那种游吟诗人的那种精神一样,他针砭现实,他联系着大众,大众的复杂的情感,由他代表发出声音。他写的诗,最低层的人的痛苦。他能写罪犯,在罪犯犯罪的背后,揭露社会的黑暗。他能写被种族歧视无端虐杀的平民,为这些平民在社会上大声疾呼正义;他能写,他敢写战争,他敢反对战争,他敢反对主流的价值,而看到大众的痛苦,敢为大众底层的痛苦,去对抗主流的强硬政治。他靠这样的歌词也是诗歌战胜,去反抗被时代的这种重轮碾压的底层人民。他有足够的爱国精神,但他也为这个国家反思,反思其罪恶和荒谬。他这样的贴近大众,反而比那些高高在上的象征主义,超现实主义传播的更远,他能这样的通俗,将自己的诗歌精神和内在的思想传播的更远,我们读不懂特朗斯特罗姆,却能听懂鲍勃迪伦。这就像上古的行吟诗人,包括那些桂冠诗人,他们为何能在大众之中得到如此的拥护与崇拜。就是像鲍勃迪伦这样的作品,摇撼着人们的心灵,给人们纯粹的感动与激励,将某种精神的种子播种在多少人的心中。 不管到鲍勃迪伦的歌词怎么样,他创作的这种大量的作品,我觉得也是诗歌的一种面向,他应该有他不朽的价值。
鲍勃·迪伦诗歌集Ⅰ:暴雨将至(1961—1963)读后感第八篇
写了个很大的标题,但是有很多内容真的是不吐不快,欢迎大家补充。一直很欣赏马世芳老师,这本书封面上还挂了他的名字@马世芳,不知道您作何感想。
首先,这本书的安排我很不理解。原文是英文, 原文歌词放在中文翻译之后导致我看完英文翻回来看中文翻译的对不对。而且基本是不在左右两页上,对照起来非常麻烦。。 整理一些网友们吐槽的令人无语的翻译, 会跟着我读完这本书持续更新。
1. downtown居然翻译成 郊区 -- 夏爵劲
2. old Mister Minuet 居然翻译成 老先生小步舞 -- DJ叮叮 补充一下: 1626年,荷属美洲新尼德兰省总督Peter Minuit花了大约24美元从印第安人手中买下了曼哈顿岛。
3.
Talking New York
因为被翻译成了说唱纽约,我看到英文之前还在想挺时髦的,Rap NYC?哥大大哥说喜欢这句: "Ppl goin' down to the ground/ Buildings goin' up to the sky".
Song to Woody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的感觉。Your paupers and peasants and princes and kings.
Hard Times in New York Town
Mister Hudson和Old Mister Minuet不仅结构上呼应前面的Mister Rockefeller, Old Mister Empire, 而且证明了中文翻译有多垃圾。Old Mister Minuet paid for his dream, 明显说的是历史事件:Peter Minuit花了大约24美元从印第安人手中买下了曼哈顿岛。
A Hard Rains A - Gonna Fall
这首歌作为本书第一册的标题,重要性不言而喻。 Allen Ginsberg说这首诗让他失声痛哭,我是在油管里看的这首歌的非官方mv,用镜头和歌词巧妙的结合,反映了越战的残酷。 这是一首经典的反战歌曲,引用一句 William Tecumseh Sherman的话, 他把战争总结为 “It is only those who have neither fired a shot nor heard the shrieks and groans of the wounded who cry aloud for blood, more vengeance, more desolation. War is hell.”
鲍勃·迪伦诗歌集Ⅰ:暴雨将至(1961—1963)读后感第九篇
我先是一个诗人,而后是一个音乐家,实际上,无论是死是活,我都是一个一般人。——Bob Dylan
诗歌诗歌,既是诗也是歌,套用魏武的名句,“歌以咏诗,幸甚至哉”!
这本《Bob Dylan诗歌集》就是一次特别的“阅读”体验。
因为这本诗集,准确地说,是这本歌词集,可以一边读,一边听。
实话说,这本双语小册子,翻译名头不小,可感觉还是不如《网易云音乐》网友小伙伴们翻译地漂亮,也许这就是互联网的力量。
好在可以参照着原版读,更有助于理解英文诗歌中韵脚的味道。
关于押韵,中文单字多为单音节双音节,而英语中大量三音节或更多的音节,英语押韵应该比中文诗词要复杂一些,也灵活一些。
Lady gaga曾唱到押韵之难(其实这三句也是押韵的,write、rhyme、try,可以体会一下)
英语诗歌里的押韵,指的是两个以上的词的重元音和随后的音节产生重复,据说还有头韵、尾韵和内韵,还有公韵和母韵。。。
中文的诗词一来有平仄要求,押韵一般只押尾韵,格式严格,运用就相对统一,比如欧阳修喜欢的“江、阳”韵,李清照熟稔的“求、由”韵等。
扯远了,收回来言归正传。
BOB的声音,是是那种不太动听的熏烟破锣嗓子。
但拿着这本小册子,仔细琢磨歌词,让你会会觉得,bob的作品历久弥香,是有其存在的道理的。
因为他写的不是流行歌,而是诗。诗为体、歌为用;诗为里、歌为表,两者互相依赖又相得益彰。
八大山人说,最好的画作,是天真自然。
蒋勋说,最好的文学,也是自然天真,不拘形式。
而Bob dylan 的诗歌:诗、歌合璧,浑然天成,未必动听,但能听到一种超越了技巧和形式的真诚。
他饱含同情,歌唱因种族歧视而亡的黑人少年;他洒脱不羁,在诗歌里追寻流浪的吉普赛女郎;他款款深情,写下经典《you belong to me》和《meke you feel my love》;歌唱人生感悟的《blowing in the wind》,激励了多少清濛少年。。。
有时候颓废不堪,有时候颠沛流浪,有时候老气横秋,有时候玩世不恭。
有时候像杜甫那样的现实主义《The Death of Emmett Till》,有时候又是柳永般轻吟人生蹉跎深情不已《Bob Dylan's Dream》。
就在这不羁、戏谑、故意耍着坏不好好唱歌的皮囊之下,是bob骨子里的热诚、善良、正义和对世间不公的悲悯。
正如叶嘉莹所说:最好的诗歌,使人仁心不死。
我觉得这才是是bob dylan的民谣里最闪亮的光华。
Bob Dylan的破锣嗓子。
是世界上最好听的破锣嗓子。
三个石头
202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