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尔余生》是一篇感人至深的散文,作者借鉴了自己的亲身经历,表达了对亲人的深情之情。文章描绘了生命的无常和珍贵,唤起了人们对生活的珍惜和感恩之情。通过文字的感人之处,让人深刻体会到亲情的珍贵和生命的脆弱。
《赠尔余生》读后感(篇一)
看了情浅三遍。
不是书中的故事感人,而是细腻温润的文字离心的距离多近。
秦浅说离回忆越近,看待远方的距离也近。
但是人常看深渊,深渊也会盯着人。
所以,他牵起天真的手,走了很长的一段路。很长。
《赠尔余生》读后感(篇二)
很喜欢赠尔余这个题目,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男主角说:"她第二个孩子必须得是我的",很霸道但是很感动、、最近看了很多小说,让我明白其实很多事情都是已经注定不需要强求,只要一虔诚的心静静等候就可以了、、文中的小男孩也很可爱、、
《赠尔余生》读后感(篇三)
这世上,总会有个人懂你。
这个人,不一定十全十美,但他能读懂你,能走进你的心灵深处,能看懂你心里的一切。
最懂你的人,总是会一直的在你身边,默默守护你,心疼你,不让你受委屈。
真正爱你的人不会说许多爱你的话,却会做很多爱你的事。
秦浅之于天真就是如此。
《赠尔余生》读后感(篇四)
看了文案,简介,似乎大修。
说实话对封面有点失望,对于《情浅》最多的莫过于等待,等待。从八月到现在,不得不说景大很慢阿。
一路追来,古文的《沉醉》,《未晚》到现代的《听风》,《喜欢》,《知返》,然后再到后来的《情浅》,景大的文笔一步一步抬深。
因此口味也变刁了。
期待,希望不要修的太过
《赠尔余生》读后感(篇五)
作者的字字句句美的如诗一般,充满了英伦气息的文字里仿佛还夹杂着一丝丝江南烟雨。喜欢秦浅,如同暗夜般的低沉,深情的他字字句句戳中了女主的心,同样也戳中了读者的心(情话满分boy了解一下)感谢作者,将一个俗套的爱情故事用如此美的笔触形容,感谢作者,让我在现在一片一片文字不优美,情节更俗套的故事里看到真正的小说,感谢作者,让我知道文字的魅力。秦浅赠尔余生,惟愿一世长宁。
《赠尔余生》读后感(篇六)
前半部还是挺喜欢的,尤其印象深的是天真说让秦浅带她一程。
可是后半部就拖沓反复,看的人都累了。总体来说没有太大感触,可能是因为书看得多了,难以感动。不过作者文笔还是很流畅的。
刚开始是看文案吸引我看下去的,以为会写多一些high end fashion,结果有点失望,里面涉及的内容再多一些就好了,很多牌子只是一带而过。以前读过一篇也是讲时尚业的文,陈之遥的《一生一遇》,里面倒是有挺多品牌故事,喜欢的朋友可以找来读读。
《赠尔余生》读后感(篇七)
喜欢景行有一些时间了,从认识她的文,到认识她,这真是段奇妙而又欣喜的旅程。而她的《赠尔余生》,我没法错过,你呢,能错过吗?
故事可以简单地概述为段天真在快要错过秦浅之时被秦浅挽留住了,而其中的悸动、浪漫、纠结又不是谁能只言片语讲清楚的。天真的单纯、可爱在遇到了秦浅之后慢慢变成了成熟、稳重,甚至爱到小心翼翼,是他全然改变了她;而秦浅呢,他的昏暗世界由于天真的出现竟变得多彩起来,没有了复杂,褪去了繁琐,留下的只是天真的爱情。呵呵,爱情确实伟大,可以化腐朽为神奇;景行也确实伟大,笔下的一切不仅是文字而已。
如若我的极力推荐能吸引你的关注,那就再好不过了。走进《赠尔余生》,你了解到的,有景行,有爱情,还有人生。
愿意加入这里,不错过你的余生吗?
《赠尔余生》读后感(篇八)
很多时候,都有点恨景大,没事把小说的男主写的那么好,看到现实都无法接受了。
那样的夜那样的她和他,站在埃菲尔铁塔看脚下的一片霓虹,有那么一瞬,自己迷惘了,城市的夜景真的很诱惑。
有时候也会想如果有一个人愿意陪我看夜景就好了,呵呵……
我很喜欢喜欢就如同我喜欢天真一样,她们都有我没有的勇气,那种执着我一直没有,有时候好羡慕她们,可以那么清楚自己想要的事和人,可以那么明确的像自己的目标走去……
有时候风景看多了,人就会迷乱,也会彷徨,那时候就会想到天真,想到她对秦浅说的带她走一段。那时候也很希望有人能告诉我方向能带我走一段……
景大,看你的书中毒了啦,呵呵……
这可能是你看过最差的书评吧,不过没关系,我只是把我想说的说出来了而已,呵呵……
《赠尔余生》读后感(篇九)
终于来了…艰辛啊…
它是继《喜欢》和《听风》后让我觉得温暖的书…
不是特别华丽辉煌的词藻却有很贴心的感觉…
就像午后的阳光暖暖的,很舒适…
最喜欢的就是天真的那句“如果你曾陪我走入阳光,那么我也愿意陪你坠入黑暗”是的,我也会想天真那样付出,因为深爱…无论那里有他便足够…
强烈推荐这本书!每次看景行的书都有种,一样却又不一样的感觉!每个人物每个对白每个情节,如此的熟悉又如此的陌生…看这本书的时候会有那么点希望,自己可以是天真…可以那么勇敢…可以那么执着…可以那么深爱…
也很羡慕她,有个那么那么温暖的怀抱一直守候,最让我感动的是,秦浅最让我感动的是秦浅给天真的信!把余生的时光都留给她…真的那时候的眼泪…呵呵…流个不停,一个女人一生能有一个自己喜爱的男人愿意给这样真实的承诺是多么的珍贵!庆幸的是最终两个人有在一起,要不我会泪奔着骂景大的…
哈哈…
《赠尔余生》读后感(篇十)
很值得期待的一本书。。。“人生重要的不是此刻所站的位置,而是所朝的方向。”“你要么爱他,要么恨他,但绝不只是喜欢他。”
人生就是这样,当你站在某个点上不知身处何处,再走几步回头一看都已山明水秀。
活在这世上,每日的笑容,泪水数不清楚,这个地方有人笑,那个地方有人哭。生命太短暂,太多的人,来了又去了如此匆匆。 生命又很漫长,幸好有你,携手度过,才会对困难,对死亡无所畏惧,至少活着的每一日都是幸福的。
爱情也好,生命也好,不是等待时开的花,而是努力后结的果,珍惜手边的缘份,身边的人,不要在失去时才懂得珍惜,趁现在还来得及,珍惜生命,善待爱情。
《赠尔余生》读后感(篇十一)
看这本书是室友推荐的,以前没看过景行的书,刚刚看完就迫不及待的想要四处搜寻关于天真和秦浅的点点滴滴。有那样两个夜晚,捧着手机,睡眼惺忪,仍不愿放下手中的故事。记得从一开始就被作者身后的文化功底吸引住了,文章中的各种时尚术语让人不自觉深信在遥远的伦敦真真切切的发生着这样一段情。看故事的前半部分的时候,我已经数不清心痛有多少次,每每看到彼此明明爱着的两个人因为种种分开的时候,总是不甚唏嘘。我总在想,天真这样的女子,单纯却又执着,如果没有当初她那份勇敢,或许秦浅和她就止步于那一吻。而后的种种又该何去何从?
书中说:想来人生真正的欢乐时光,也许一辈子加起来不过两三年,余下要么醉生梦死,要么强作欢颜,如果没有四大皆空或者干脆辞世的勇气,只得继续生活下去,看中行色匆匆中别人眼眸里的自己,渐渐灰头土脸,渐渐发如雪,鬓如霜。最喜欢作者文章中时而流露的带着哲理的话语,有时候想要提笔写下来,却因舍不得让他们的故事有插曲而放弃。
她说:对于秦浅,你要么爱他,要么恨他,但你绝不止喜欢他。是呀~看完这本书,我是爱他的。为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不惜忍痛推开她。有什么痛能比亲手摧毁疼惜的东西伤人更深呢?
《赠尔余生》读后感(篇十二)
向来情深。奈何缘浅。
景行书中的女子总是那么勇敢。爱了就爱了。只在乎我们现在在一起。哪管它明天是否会分离。
冷欢如此。段天真亦是如此。
我一直在等一个人,等他给我一个温暖的怀抱,告诉我,那些都不是我的错。
可是你说,你的世界也不够明亮,所以你放开我的手。
你是否明白,如果你曾带我走向阳光,那么我也愿意陪你坠入黑暗。
——段天真
我从没想过要爱上你。
没有想过会爱上你,却真的已经爱上你。
——秦浅
当天真已不再天真。当秦浅已不再情浅。
爱情。不再是情深就行。
一个人的努力。总是容易疲惫。飞过千山万水逃离,原来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
所以对不起。这一次我先放手。
拥不拥有也会记住谁
快不快乐有天总过去
爱若为了永不失去
谁勉强娱乐过谁
爱若难以放进手里
何不将这双手放进心里
时间会走
刚失恋的我开始与旁人携着手
当天真决绝的转身。秦浅早已情深。
我将余生的时间都送个你。
一语成偈。你这杯茶。唇齿留香。我早已中毒。
很爱秦浅这个男人。就像天真所说的那样。这个男人。你要么爱他。要么恨他。但绝不只是喜欢他。
永远都是那样恰到好处。但对爱每一次都是那样深情。所以不敢爱。因为害怕失去。
可是爱情不是随心所欲。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如果只是情浅。多好。不会爱的这样千回百转。不会爱的这样精疲力尽。
可是还好缘深。千回百转之后。还是可以牵起彼此的手。还是在精疲力竭后有你的怀抱可以依偎余生。
还好我们没有错过。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遇见你。
还好我足够勇敢。坚持的爱下去。
如果爱。请深爱。
趁我们还年轻。趁我们有足够的勇气。开口说爱你。
《赠尔余生》读后感(篇十三)
这个故事原名《情浅》,构思于09年晚春。
彼时一个人搬至伦敦,没有熟人,没有朋友,我所拥有的只是一个行李箱和一份忙碌的新工作,一切都是陌生的。
从苏格兰清澈高远的蓝天到泰晤士河沿岸的灯火,我茫然而好奇地打量着眼前这个城市。
1666年的大火曾烧毁了伦敦城里大部分的建筑,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它也承受了纳粹空军猛烈的轰炸,与欧洲其他城市相比,它还不算很古老,到处都是一点旧一点新。但这新旧并非只指它外在的样子,而是一种骨子里的东西。沉肃中透着的近似疯狂的张扬,半是典雅半是不羁,就像你从Burberry安静的格子里不经意抬眼,看见Vivienne Westwood手中那颗妖异的土星水晶球,或是在Aquascutum沉敛的灰色里,瞥见Paul Smith色彩明媚的条纹。
于是,当我在牛津街看见穿着一丝不苟三件套的商务人士,身后跟着衣着搭配无懈可击的同性恋情侣,经过大小剧院门口那些排队等候莎士比亚戏剧的人们,闻到Soho区迎面而来的朋克青年身上的大麻味时,我想,我可以写一个在这城市发生的故事了。
而我故事里的主角们,就像伦敦城一样,有着并不轻松的过去,但坚韧、积极地生活着。
夜晚的伦敦塔桥、喧闹的唐人街、地下艺术家聚集的仓库酒吧、泰晤士河畔的伦敦眼、PAUL面包店、埃菲尔铁塔……很多个我真实生活中的场景或对话,都出现在这个故事里。
后来看见有人留言,问我是否在伦敦,为何写下的地方和她平日生活里一模一样。也有人说,看我的文总觉得身临其境,我想大概是因为我认真记录下了当时自己走过那些地方的心情。
诚然,这并不是我自己的故事。
我希望用他人的故事来讲述年少、远行、梦想、孤独、成长,也希望读者看到不只是卿卿我我,爱欲生死,而是会因此想要多走走看看。这世上每个角落里都有风景。
故事写完时我已在北京,开始了新的生活,遇见了新的人。
急景流年,匆匆数载。我想看更多的风景,我看到了。我一直以来追逐的那些梦想,也都在渐渐实现。然而人生总是要拿所拥有的去换没有的。
许多时间、空间、许多事情让我们改变,而彼此没有作陪。
我知道人生如同坐火车,风景再美也会后退,前行的始终是自己,流逝的时间和邂逅的人终会渐行渐远。而关于未来,我一直在朝自己想要的方向努力。
伦敦、格城、连同我写下的故事,会在我的记忆里慢慢沉淀,然而那些风雨连绵的日子会一直存于我心里某个角落,尽管那时我感觉幸福、自由,却不快乐。也许正是如此,我才写了那么多。
我并不相信命运,但我相信我所失去的、我所努力的都不会白费。那么生活馈赠于我的礼物,无论好坏,我都可坦然接受。
感谢一直以来支持我的读者和编辑们。
And thanks, dear Mr Gift, 幸会。我希望可以就这样跟随你沉稳的脚步,学着你淡定的姿态,从容地走下去。(2010年8月15日于北京)
《赠尔余生》读后感(篇十四)
天真,你好。
这似乎是我第一次写工作以外的邮件给你。
从前你做工作汇报,按例都是现发给Thomas,再抄送我和其他相关人员,满目的邮件地址里,你的名字安静地躲在那里,每回看见,我都会想到你的微笑,和那双彷佛会说话的眼睛。
那时候,我回复你更多的是什么——已阅?
北京的天气比伦敦要冷许多,昨晚和小郑在后海度过,忘记了那家酒吧叫什么名字。
他照样喝得烂醉,原本潇洒不羁的一个人,如今连笑起麳也是三分落寞七分凄凉。
非云回国后不久就去了中国驻非洲某国维和部队,她完全可以不去的,但听说是主动请缨。
运输车辆翻下峡谷坠落深湖,数次搜救无果,已认定她与同车两人死于车祸。
天真,你知道么,我有多痛恨写这两个字。
看着如今的小郑,彷佛看见从前的我。
飞云的死几乎把他击垮,而顾家二老也不肯原谅他,甚至连葬礼也不允许他参加,因为他们认为非云远走异乡是因为他。
国内大小事务现在都由我暂时接手,计划中两家新分店亟待开张,四天麳我不停地奔走,万分繁忙,此刻能坐下麳写信给你,已是极大的奢侈。
我由北京飞香港,飞上海,再坐火车去杭州,一路上,窗外掠过无数个城镇,几千里天空和大地,几千万个人……我觉得累,多么希望那几千万人中,有一个你。
想你时,你在天边。
坐在浦东机场里,我摸着腕上的手链,想象着当初你在法兰克福,如何将那些珠子一颗颗找到,捡起。
我终于知道自己错得离谱。
今早自镜中发现一根白发,分外醒目。
原麳不知不觉,半生已过。
回首从前,我自问做事从不愿后悔,唯一不能原谅自己的地方,就是当初没有珍惜你,留住你。
天真,记不记得我曾一再强调,从没想过要爱上你。而你这样笨,一直没有明白其中含意。
说着句话时,我已爱上你。
你明白么,或许,是我先爱上你。
坐飞机时遇见气流颠簸,我竟会觉得恐惧,我怕万一不测,再也见不到你。
天真,人生短暂,我们不能变成只可以去回忆里寻找彼此。
祝好。
秦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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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
苏黎世的早晨冷得出奇。
我现在在班霍夫大街的一家咖啡店里,音乐是我们都喜欢的老鹰乐队,窗外可以看见有轨电车慢慢地晃过去,脚下不知道是哪家银行的金库。
我本麳应该审读一份报告,可我却在给你写邮件,甚至有点想离开这里,尽管我一直挺喜欢这个城市。
听说人如果开始变老,就会厌恶移动,也许这种说法适用于我。
我在抽屉里看见你的Ipodnano,于是就随手拿了带着,昨晚睡前我打开准备听音乐,谁知听到的竟全是以前公司倒会时我的发言……我好惊讶,也觉得感动——你从前是以这样的方式想念我么?
可是,你为什么还是不愿意嫁给我。
你大概一直以为我们是在那家咖啡室里遇见,其实不是。当我第一次看到你时,你独自站在雨中,仰头看着墙上的巨幅海报,身影单薄倔强,那刻我忽然很好奇你的表情会是什么样子,等到回过神麳,咖啡已凉。
我并未预料到喧闹的人群里,你会偏偏向我走麳。但后麳我想,那也许就是所谓的命运。
我看到一双略带慌张的眼睛,却迅速恢复平静,以及,那些藏得很深的迷惘与哀伤。
我看着你,欣赏你拙劣的演技。
一直以麳,我习惯于冷眼旁观,我习惯于沉寂无波的生活,那和我的职业无关,我说的是我的内心世界。
而你缓慢地,小心翼翼地接近了我。
我竟无法抗拒。
生命里面很多事情,沉重辗转至不可说。我想你明白。正如我想我明白你。
你曾问我,是否我的心里也有一个黑洞。
现在,我终于可以回答你了。
没有了。
因为你在。
秦浅
《赠尔余生》读后感(篇十五)
赠尔余生,其实,出版名字刚出来的时候,我并不是很喜欢,相对于情浅而言,它显得俗气。当初在四月天第一次看景行的文,便是被情浅这个名字吸引,彼时,此文正在大封推。
然后,点进去便看见开篇那段精彩绝伦的对话,一下子就被那种智慧又冷静的文字给吸引进去。
看前半部分的时候,会觉得秦浅是个冷漠自持又居高自傲的男人,他的脸可以让你沉醉,却永远无法看到他的心,因为他的心,和所有都保持了遥不可及的距离。起初,我想这个男人心里那么深刻的装着一个亡故的女人,只怕再也无法有人能够让他心动,爱上他,定然是很辛苦的,就算爱到筋疲力尽,也不见得能让他有分毫的心动,这是一个陷在回忆里不可自拔的男人,他已经失去珍惜现在的能力。
可是,看到后来,才发现自己错了。他的确陷在回忆里,可是,他却是最懂得珍惜的人,因为太过珍惜段天真的纯洁无暇,不忍玷污她的美好,所以百般赶她走。
天真是一只鸟,独自一人的时候,坚强而戒备的飞行,当秦浅俘获她,她固执而倔强的在他身边停下,即便被伤得体无完肤,就算颜面扫地,一颗心七零八落了,她也要仔仔细细捡起那些碎片,拼凑好,重新笑着出现在他面前,就像,在法兰克福的机场捡回那一串手链。茫茫人海,与无数人擦肩而过,美丽的天真低着头,苦苦寻找的,不过那一颗曾经被伤到腐朽的心,她用她的美好与温暖,让他一点点的,恢复了元气,或者,我是否可以说,是天真让秦浅死而复生?
然后,就听见他说,我从未想过要爱上你,从未想过爱上,但是已经爱了,天真,我爱上你,也许比你爱上我更早。
这样骄傲的男人,这句话,也许是他所有的勇气集聚而来的一句承诺,已经爱上你,决心将余生赠予尔。
这一杯,敬我们……终于没有什么关系。
当他生平第一次不知所措,只是因为段天真这个小姑娘逼他喝酒的时候,他听见她眸光带泪的说这句话,该是怎样一番心境?
要有多勇敢,才能念念不忘。
一直以为,守着回忆辛苦度日的,是天真,那些他曾经给予她的指引与支持,他在身边时候的温馨与柔情,是她心底无法抹去的伤,每每让她痛的无法呼吸。
只是,看见秦浅一次又一次为天真失控,被天真逼得无路可走,却不得不为了她的平安,狠心推开她,才明白,最痛的人,其实是他。天真的美好,天真的细心体贴,天真的调皮狡黠,她一切的柔情蜜意,固执倔强,都是融化他的最好材质,不知不觉的时候,他的所有时光都打上段天真的烙印,在他必须离开她,看着她与别的男人结婚生子的时候,那些不受自己控制念念不忘着的回忆,都成了他心底血淋淋的伤疤。而最让他痛苦的,莫过于,这个女孩子宁死也不肯放弃的执着与深情,她那样的在乎他,深爱着他,对于责任心极重的秦浅而言,有什么比让自己的心爱的女人伤心,更痛苦的事?
就像那一夜,天真逼得他疯狂的要她,她伤心,他却是刻骨铭心的痛。心底纯澈的天真,抱着他,尽情哭泣,尽情倾诉内心的渴望与委屈,然后在他温暖的怀里沉沉入睡。然后,秦浅却默默的抱着她,热泪盈眶,不能成言,一夜无眠。
天真说,你是一盏灯,这盏灯很重要,没有的话,走路会摔跤。
能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里,遇上这样一个男人,是天真之幸,就算曾经被这个男人伤害到绝望,但是,仍旧该庆幸,还有被伤害的机会。而在现实的生活里,匆匆忙忙的人生,那么多的一面之缘,你不知道也许那一天,擦肩而过只瞥了一眼的男人,其实就是你从前世找到今生的另一半,而错过了,也便这么错过。到最后,蓦然回首,庸碌无为的一生,好像不曾遇见过自己的真命天子。
天真何其有幸,在对的时间遇见了秦浅,他带着她走一段路,少去许多的摸索和碰撞,并且上天没有让他们错过,给她被伤害的机会,于此对等的,也给了她为自己的爱情努力奋斗,并全力挽留的机会。
赠尔余生,重新看了情浅之后,在这个深夜里,忽然觉得,这个名字其实真好。相遇,相爱之后,还能够将余生赠送彼此,在天真被陈勋伤的那么惨之后,在她为秦浅付出那样深的情之后,这个稳重从容又深情的男人,对她承诺赠尔余生,夫复何求?
无限江山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那些过去的人,过去的事,何必再念念不忘,所有的爱恨痴嗔,并不是这一生最重要的,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才是余生所有的任务。
赠尔余生,不管怎样的情深不寿,都笑着接纳吧,因为,还有这样美好的余生,在等彼此珍惜,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