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搞”文化泛滥凸显网站编辑力之跛_网络编辑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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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来,“恶搞”一词充斥我们的眼球,甚至有一发不可收之势。然而,“恶搞”在娱乐大众的同时,也带了诸多的弊端,部分“恶搞”作品甚至成了危害社会和谐的公害。然而,学者们在关注“恶搞”时更多的把眼光放在了“恶搞”本身的合理性和“恶搞”的法律依据等方面,对于“恶搞”流向社会的主要传播途径——网站编辑环节的研究却少之又少,在众多低劣“恶搞”作品的背后,也凸显出网站编辑力的严重不足。

        关键词:恶搞   网站编辑  把关

        近两年来,“恶搞”一词充斥我们的眼球,恶搞歌曲,恶搞明星,恶搞电影……就连我们平时同事之间开玩笑也会戏称为“‘恶搞’了XX一下”,似乎世上的一切都与“恶搞”关联。然而,“恶搞”在娱乐大众的同时,也带了诸多弊端,部分“恶搞”作品甚至成了公害,危害社会的和谐。然而,学者们在关注“恶搞”时更多的把眼光放在了“恶搞”本身的合理性和“恶搞”的法律依据等方面,对于“恶搞”流向社会的主要传播途径——网站编辑环节的研究却少之又少,在众多低劣“恶搞”作品的背后,也凸显出我们网站编辑力的严重不足。

        一、“恶搞”变“搞恶”,“恶搞”作品“越界”

        现在很多学者认为“恶搞”一词来源于日本的“kosu”,也有人认为“恶搞”就源于国内。我们且不论“恶搞”这个词的的来源,仅对“恶搞”这个词意思的理解就有不同的看法,大家普遍认为“搞”就是搞笑、搞怪的意思,分歧主要是对“恶”这个字的理解。一种认为这个“恶”字可以理解成程度很深的意思,是“搞”的限制语,类似的词语还有“恶仗”、“恶斗”、“恶补”等,“恶搞”这个词就可以理解成“狠狠地搞”、“猛搞”。在这里,“恶”是一个中性词,“恶搞”这个词也没带有什么贬义。另一种看法认为“恶搞”中的“恶”字等同于我们常说的“坏”字。在这里,“恶搞”就成了要把别人往坏处搞,要故意丑化别人的形像,有点哗众取宠的意思。很明显,这里的“恶搞”带有很强的贬义色彩。

        而在现实生活中,“恶搞”也确实存在着两面性,然而学者目前却没有对它们进行具体的定义,对于那种相对积极的“恶搞”,有些学者为了强调它们的创新性就尴尬地把它们称作“善意的恶搞”,但随着“恶搞”的风行,“恶搞”已不仅仅是前期的“滑稽模仿”“娱乐大众”,而越来越呈现出“娱乐一切”的趋势,“恶搞”的“恶”逐渐变得突出起来。“恶搞”的对象和方式逐渐“泛化”,政治、经济、文化无孔不入,它在对事件或人物进行夸张放大的同时,更多的是故意去丑化某个形象,不顾时间和地点,不顾原有作品的完整性,对著名或众所周知的人物、作品进行肆意改动,对名人、名作甚至是优秀的革命传统进行恶意嘲讽。①现在有很多学者把周星驰的《大话西游》归作中国“恶搞”的源头,实际上,我们现在所称的“恶搞”与《大话西游》采用的“戏仿”大不相同,“戏仿 ”是对于已有的文本、著作的一种模仿和创新。它所仿的对象不拘囿于已固定的文本形式,而是包括有文本的人物、对话、情节、结构、主题、意境等方面。新的文本往往只保留原作中的一些投影,二者差别一般都比较明显:在经过“戏仿 ”后,新的文本往往成为一部独立的作品。而且“戏仿 ”的本体大多选择大家耳熟能详的经典文学作品,所以本体一般都不会出现。“戏仿 ”最常见的形式是沿用原作中著名的人物形象,但常会赋予新的时空背景和新的主题。‚而在我们所说的“恶搞”作品中,有很多以别人现有的作品作为素材,以胡戈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为例,整个作品中的视频部分完全采用电影《无极》和《中国法制报道》的画面,这无疑是一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违法行为。还有部分“恶搞”作品,为了单纯追求搞笑的效果,在创意上流于庸俗,丧失了基本的道德底线,颠覆了原有文化中对精华的理解,沦为了“恶俗的搞笑 ”和“恶意的搞笑 ”。如对一些革命先烈的“恶搞”,对一些文化经典的“恶搞”等,在网上流行的一些“恶搞”作品,把一些流行歌曲的歌词公然改编成了低俗的“黄色段子”,如在网上流行的对周杰伦的部分歌曲的改编等,不仅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更是公然传播色情,这些都超越了我国法律的底线。类似“芙蓉姐姐”、“天仙妹妹”、“网络小胖”等“恶搞”作品,虽然尚在法律的许可范围之内,但他们以故意丑化自己哗众取宠的行为却是与我们提倡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观相背。

        二、网络编辑把关不严也是“越界恶搞”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现有学术论文中普遍认为需要对“恶搞”进行一定程度的控制,以降低所谓“恶性‘恶搞’”的负面效应。如胡忠青在他的《“恶搞”红色经典影片:跨越底线的颠覆与解构》一文中指出防止低劣“恶搞”的几个对策:一是要积极引导网络经营者传播先进文化和文明办网;二是要加强立法及网络道德教育,加强道德自律,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为互联网内容管理立法等。ƒ耶丹在《论网络恶搞现象及其控制》一文中也指出要从短期和长期两个方面进行控制,短期的如加强政府管理、法律约束和技术控制等,长期的主要是要提高受众的需求品味和媒介素养。④他们大多强调从传者和接受者的角度进行分析,要求提高传播者和接受者自身的素质,自觉传播和接受健康的作品,抵制低俗的作品。由于过分的关注新媒介给受众带来的传播权的扩大,而忽略了在传统媒体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编辑在控制“恶搞”泛滥中的重要作用。

        近几年,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使“众人狂欢”的同时,也使人们过分陶醉于技术的发展,把话题主要集中在网络给人们生活带来的便利,突出平民话语权的获得。一方面是网络的飞速发展,确实给昔日的“草根”带来了自我表达的机会;另一方面是网站编辑力的严重不足使网络提供的“文本”难于适应社会发展潮流,甚至出现了一些对社会有害的负效应,如盗版泛滥、黄色文化流行等。

        我国著名的编辑学家王振铎先生曾经在他的《编辑学原理论》一书中提出了编辑的三大原理:文化缔构原理、符号建模原理与讯息传播原理。编辑也就是对信息进行选择加工,并构建合适的媒体进行传播,最终缔构人类文化大厦的活动。这些作为编辑普遍规律的“原理”是一切编辑工作应该遵循的“道”,在网络编辑工作中依然适用。但是网络编辑的现状却不能令人满意:由于过分强调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平民话语权的获得,我们在不断地构建新的传播平台,如“博客”、“互动杂志”等,这些平台的构建使得我们进行信息交流的“带宽”大大增加,人们似乎从来没有能够像现在这样方便的沟通,然而网络编辑在控制信息的流向方面却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也就是说我们过于强调符号建模而弱于讯息的传播。我们说网络弱于“讯息传播”并不是从传播的“量”的方面进行考察,网络的大容量是其较传统媒体的一个巨大优势,它的弱主要是从传播的“质”的角度来衡量,也就是网络编辑对传播内容的“把关”不够严格,对传播内容的质量控制不足。在“把关”作用没有正常发挥的情况下,网络编辑要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建康的文化添砖加瓦也就成了一句空谈。

        网络编辑之所以没有起到很好的“把关”作用,首先是网站编辑的素质普遍不高,网络编辑人才严重短缺造成的。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我们的教育难以为网络的发展提供足够的人才,目前中国网络编辑的总人数在300万以上,然而受过正规教育的网络编辑却是凤毛麟角,很多网站的网络编辑只是从一些电脑职业学校毕业,还只有中等学历,他们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技术层面的加工,对于文化产品内容的加工几乎成为天方夜谭。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他们像传统媒体编辑一样去担当“把关人”的角色似乎显得有些勉强。在一些“恶搞”作品公然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线,有违社会和谐的时候,我们网络编辑不但没有及时地去“把关”,对它们泛滥进行控制,甚至还参与其中,给它们的传播担当了“舵手”。

        网络编辑没能够很好地“把关”,也与目前整个社会环境密不可分。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似乎成了人们心中的神话,“技术主义论”已经有了抬头的趋势。普通民众对于互联网的认识不足,编辑活动“失范”现象不断发生,在目前的编辑理论和相关法律不够健全的情况下,网络编辑的活动较传统编辑显得有些无所适从。民众的法律意识不强,只沉醉于在互联网上集体“狂欢”,公然不顾他人利益,一部分网民成了没有任何社会责任感的“乌合之众”。在胡戈的“恶搞”作品侵害别人合法权益的时候,我们的网民不是站在受到侵害的一方,而是为侵权者呐喊助威,给被害人的诉讼制造压力,这无疑又是一次更为深刻的“恶搞”。

        总之,为了防止“恶搞”变“搞恶”,我们要对“恶搞”进行合理的引导,发挥其正面作用,遏制其负面效应。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网络编辑曾经显得无力,但我们的网络编辑应该而且能够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作为网络编辑承担的责任很大,网络传播的匿名性 、复杂性 、亟待规范等特点都给网络编辑的“把关人”角色添加了更多的责任。面对纷繁复杂的局面,网络编辑要有严肃的态度,担当起自己应负的责任,杜绝虚假信息及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保证我们的网络一路走好。

 

来源:模板无忧//所属分类:网络编辑教程/更新时间:201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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