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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作文我眼里的爱情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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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作文我眼里的爱情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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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作文以“我眼里的爱情”为主题,描绘了一个初二生对爱情的理解和感悟。作者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表达了对爱情的渴望和对真爱的坚信。文章情感真挚,语言简洁明快,给人以深深的触动和思考。

第一篇

久而久之过后,我开始喜欢上那么一个人,明显来说,喜欢上一个人其实是很难以描述的,这就像彗星划过星空一样。难得且随意,没撞到地球,只是从我们身边打了个擦边球,然后却把影子留给了我们。我们会为了它费了劲的去寻找,会在它的划过天空的瞬间许愿: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这大约是人间最美好的祝愿了,一人心,不相离。长长久久在一起。人活着就是为了一个情字,现在又能把自己的一生都交给一个情字。人世的最好的东西莫过于此。倘使我们一直在恋爱里,那么我们的心情和对待生活的态度也该是很轻松洋溢着的,没有人喜欢恶劣的方式对待生活以及周遭的一切,有时候我也相信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作为一个情绪控制具有明显意识的人,我们还是应该学会高层次的控制。以免太过分的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我身边有不少应为感情问题陷谜团,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在我看来这不恰当。情是情,生活是生活,你是你。

和你自己的生活也来来场恋爱。这样就再也不必怕分手难过了。只要你不放弃看低它它也是不会放弃离开你的。真实的它能离开你也是应为生活之花的凋零。那那个时候再怎么爱恋又能怎么样呢?我们即将远行,到达谁都不能言说的地方。生命的力量就完全消亡。生命的体征消亡了。其他东西的作用微乎甚微。在道情呀什么的,就只能留给未亡人空遗憾。

所以我想说的事其实是善待你自己。你爱了就疯狂的爱,但是退要可守,要拿自己的美好生活来守。不必为了一个变动的东西损害自己的美好平淡。

这世上能够隽永的东西,是那谁在江边咏叹过的江上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还有我觉得李煜的那首词能够说明: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第二篇

讲台上老班高谈阔论,无非是时间不等人,大家要珍惜时间云云。这些早被同学们倒背如流。但想想也没错,初二就这样稀里糊涂嘻嘻哈哈的过去了。

老班讲了个老掉牙的冷笑话却使全班哄堂大笑。我也只好象征性的随波逐流。唉,人真虚伪!我在想初三开学还能否与我的Ta相聚。

人的记忆力确实不怎么样,而且最悲催的是快乐的事消失的速度比光速还快,那些伤心事想甩也甩不掉。过去所发生的种种几乎已退出了我的大脑程序,当然我并不是说我没有悲伤的回忆。初一的记忆离我远去,以至于我怀疑自己得了某种记忆消退症。不过还好,初二的记忆无比清晰。不管是八卦论还是曾经带头吃过的玫瑰花瓣还是所信仰的神圣四叶草还是小打小闹。

我的朋友不算少,但朋友圈却极小。再加上我刁蛮任性容易得罪人的臭脾气,好朋友没几个。放眼全班,除了那五个人以外很难有人包容我的任性毒舌。娴妈,童妈,小青子,小艳子,傲爷。没错,我爱Ta们。

傲爷是我们六个人中年龄最小的,但却最大谱,不过头脑却是极好的。娴妈是我最爱的人,我是互相倾诉的垃圾桶。小青子绝对是女强人,我曾无数次想过她将来叱咤商业界的样子,不过再霸气也是女生。童妈呢,其实是帅哥一枚啦,他也是我们这几个人中唯一一个恋爱且经过老班棒打鸳鸯还不离不弃的专一男。还有小艳子,她是一个自私却又极爱哭的静若处子动如疯兔的标准才女。

曾经有将近一个学期的时间与傲爷同桌。我发誓那是我这辈子最最最悲痛欲绝的事情。说实话老班实行自由选位政策,我大力支持。只是当初头脑一热上了贼船。整个冬天,不但没有暖气,还要受尽傲爷的折磨。当然每次的战争是傲爷挑起,以我的胜利结束。傲爷长得很Q,很萌,绝对对得起他的年龄。身材那叫一个苗条啊,我看了都超自卑的!我们唯一的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毒舌,骂人不带脏字儿。这是种艺术。傲爷和我每时每刻都在互讽吵架,有我们的地方就没有安宁。临放假,我对他感叹以后不能和斗嘴的日子该怎么办。他竟然说没他的日子我肯定会很滋润。我以为他良心发现了就客气的回了一句,是啊,你也一样吧。可傲爷这货使劲点头,嗯嗯,我会有一大批的追求者呢!哦我晕!

和娴妈认识两年了,从初一开始。她是转学生,一开始我们便是同桌。后来又分开了,再后来阴差阳错又坐到了一起,最后我们分在了一个班中。娴妈很是奇怪。有时很可爱,可爱的想让人揍一顿,太不符合她的性格。也许她唯一的可爱基因也被我扼杀了。有时她是人来疯,有时则像一个忧郁的诗人。我们最喜欢的课是周五下午的体育课,因为每节体育课都是自由活动。我俩经常一前一后或并肩沿着操场走,冬天数数鸟窝,夏天看杨柳飘飘。恶作剧是我们的最爱。一次娴妈遇到了一只可怜的气息奄奄的天牛。娴妈很伤心的说,天牛哥哥快死了,我们把它入葬吧。我说,好啊好啊。于是,我亲自挖了一个坑,娴妈亲手小心翼翼的把它放进去,一脸严肃,双手合十。我在旁边虔诚地刻上了“天牛哥哥之墓”。即使我们明明看到了天牛哥哥的四肢还在不停的晃动。后来,小艳子一直说我们太邪恶。

童妈是我哥。呵呵,辈分有点乱,不过这是事实。和童妈认识的时间最长,从小学到现在。我可以骄傲地说,我是看着我哥长大的。在这别人都尊称我为大哥的年代,只有童妈“妹啊,妹啊”的叫。我说叫那么亲干嘛,不怕嫂子生气啊。还有我不得不补充下,嫂子也叫我哥。看出来我有多么德高望重了吧。童妈是我欺负的最厉害的一个。每次傲爷惹我生气后,我就把一张纸撕得粉粉碎,然后一股脑塞给童妈。我知道童妈是不会生气的,童妈每次都会说我没欺负我是应该滴。这也是我叫他童妈的原因。没错,他拥有每个妈妈都有的温柔,大度。童妈自认为他自己很帅,傲爷也这样说。我说认识你这么多年我怎么没发现呢。不过你背影很帅,笑起来很帅。我会给你发个最佳背影奖。

小青子是我的最佳拍档,老班的心腹,我们班的卧底。她是纪律委员却有着班长的实权。每节自习课都提着老班的“尚方宝剑”来回巡逻,弄得全班跟犯人似的。课上归课上,课下小青子是闹得最疯的人之一,神马班级纪律早抛到九霄云外了。我觉得我和小青子是心有灵犀的。在这个听风就是雨小道消息漫天飞的时代,学习一样特殊技能是很重要的。我和小青子在商量大事时,更多的是眼神交流,而90%的时候是没错的。这几天有人在追她,长得那叫个不堪入目。小青子当然要拒绝。但我没想到大姐大的小青子却不敢直接找他抑或在绝情点儿。小青子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说你不了解我吗,我会那么绝情的。自己不快乐干嘛要强求。小青子是信任我的,但她始终不敢直言面对,其实她也是个小女生。

小艳子是我的现任同桌,绝对绝的才女。小燕子爱哭,是众所周知的。她的泪腺超发达,但自从跟了我以后,我的正能量传播给了她。从一周哭三次,一次哭十分钟以上变成了一周一两次,也不会大滴大滴地掉眼泪了。不过我听说眼泪可以滋润皮肤,怪不得小艳子那么漂亮呢。有一阵子,我看了兰玉的婚纱,美翻了。于是乎自己笨手笨脚地画了几套,让小艳子评一下。后来我们花了整节政治课谈论自己心目中的婚纱,从伴娘到捧花就是没有新郎。幸亏韩女士(政治老师)没发现我们在做白日梦,否则就出大糗了。小艳子认为四叶草是神圣的,每次大扫除都要拉着我去找四叶草。每次我在前面找小艳子就在我走过的地方喊有四叶草,我回头一看果然是。后来我总结了一个规律,就算把四叶草放在我面前,我也不会看出它有四片叶子。什么四叶草,迷信罢了!

娴妈,童妈,小青子,小艳子,傲爷。我爱的初二的那些人。尽管我们三天一大闹,两天一小闹,尽管某人很臭屁不承认这是友情。但就是这些人陪我结束了初二生涯。

这就是我的初二。

这就是我的Ta们。

第三篇

小时候因为我是独生子所以父母都对我很娇,什么事都提前为我做好。

我小时候总是惹麻烦,但是父母都是为我处理后果,还说:“你只要好好学习,其他的都不要管。”但是自从我经历过那件事之后,我已经不再是小孩了,我长大了,我就已经独立了。

在我上初中前夕,我们军训了7天6夜,在那里什么都是自己管自己,无论是洗衣服还是打菜或者是打水,都要靠我们自己。我还记得去的第一天,我们站在宽广的操场上,赤红的太阳照的我们汗流浃背,还有不少人因太热而中暑,但即使是这样老师教练也没有帮我们拿水或者让我们休息。我们完全不能自理,自己不会打水,也不会洗衣服,而且第一天我们三点才吃的午饭。让我知道了没有父母的帮忙我们会活的多惨,经历过第一天的教训,我就立志学会自立自理,所以我就相别人学习了洗衣服,向别人打听了打水的地方。自军训以后我就努力学习个人自理,包括自己做饭炒菜,洗衣服,洗碗。

让我很高兴的是现在我经常帮父母做家务,而且因为父母太忙我经常一个人做饭吃。现在每当我放学回来时都不会让父母帮我一丝一毫,而且父母也不像我小时对我的态度一样,他们不会帮我装饭夹菜,也不会对我太娇,这并不是他们不爱我了而是他们认同我长大了。

未来,我不再受爸妈的庇护,因为我已经长大了已经学会自理了,我将开始我自己真正的独立生活!比如孝敬父母,让他们不要再为我们担心。现在的父母已经随着岁月而渐渐力不从心了所以我们要尽量帮父母做事,因为我们已经长大了。

第四篇

秋天来了,秋天乘着风来了,秋天带着片片黄叶来了。秋天就像一只手,把果实收获。

我来到田野里,我看见一堆堆的玉米。这些玉米有筷子那么长。那堆玉米金黄金黄,叶子枯了还是很黄。我迫不及待地想农民伯伯要了一个烤完的玉米,我一口咬下去,这玉米太好吃了,其实那玉米是刚刚摘的,难怪那么甜。

我又去了一个大大的果园,那里有苹果,梨和葡萄。我最喜欢的是苹果,红红的苹果挂在树上,像一个个红红的小太阳。我摘了一个苹果吃了起来,甜甜的真好吃啊!

第五篇

在我的想象中,乡村是贫困的、肮脏的,它与繁华、干净和城市相比简直有天壤之别,所以有时,我很庆幸自己住在城市。

可是当暑假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农村的奶奶家时,那些日子我所见到的、听到的,改变了我的看法,从此,我开始对农村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奶奶家在资市镇黄场村,屋前有一条又直又长的水泥路,路的两旁是一排排楼房,还有一棵棵高大的树,像威武的战士保护着公路,为我们遮风挡雨。

奶奶家的屋后是一片菜园,里面种了白菜、大蒜、萝卜、四季豆等等,每次回乡下,我们都会吃到新鲜的蔬菜。菜园前面还种了五棵柑子树,每年爷爸都会给他剪枝、施肥,到了秋天,我就可以吃到甜美的柑子。至今想起,还直流口水呢。

奶奶家后面有一条小河,河水很清澈,清澈得可以看见水底的石头,还有的时候水面上会有鸭子在水上游来游去,发出嘎嘎的叫声,有趣极了。

我喜欢乡村的生活,这里空气清新,人与人之间互相来往非常朴实、热情。乡村的变化现在越来越大,通了水泥路、一级公路直达奶奶家,交通越来越方便。家家盖起了小洋楼,有的还安上了空调、热水器,现在的乡村至少不比城市差。我喜欢乡村的风景,羡慕乡村安逸的生活。

第六篇

一年四季中,我最喜欢的是春天。因为在春天我能放风筝,还能到郊外做一些户外活动。

我眼里的春天是五颜六色的。春姑娘来到人间后,把世界变成了另一个模样;你瞧!小草从地下探出了脑袋,柳树换上了绿色的新装,桃花绽开了笑脸,年轻的人们脱下了厚重的棉袄,换上了五彩缤纷的春装。我们小孩子呢都拽着大人到公园里去放风筝,到田野里去寻找春天。

难怪大人们总说“一年四季在于春,”是啊,春天是很美好,我们一定要珍惜这美好的时光,好好的把春天看个够,尝个够,玩个遍……

第七篇

我眼里的春天

2004年2月27日

文化路一小二.八班王子雍

我眼里的春天是这样的:天空是蓝蓝的,有几朵像棉花糖似的白云在做游戏;路边有很多的鲜花、小草,嫩嫩的,绿绿的,像刚出生的娃娃对着你笑;小鸟在天空自由自在地飞翔,灿烂的阳光在洁白的羽毛上闪着亮光......

春天是绿色的,是有生命的,是大地妈妈赐给人间的美好季节。春能给人们带来清爽的心情。我们应该感谢大地母亲赐与我们这些美好的东西,而不是去任意破坏她。

我爱春天,我希望我们的环保意识能更上一层楼!

第八篇

秋天来了!我非常高兴,因为能吃到好多水果。天气渐渐冷了,大雁和小燕子都飞到南方了,大雁飞的时候会排成“人”字或者“一”字。

森林里,树叶都变成黄色、红色、半枯黄,随着风飘落下来,树叶飘落在地上,蚂蚁会把它当成凉席、床、或者雨伞。落在水池里,小鱼会把它当成一顶帽子。

果园里,果子都成熟了,有苹果,苹果是红彤彤的,比海棠大一点;鸭梨有点像葫芦,是黄色的,上面还带了点小黑点;葡萄是紫色的一整串看起来像三角形,一粒粒圆圆的。

秋!我爱你!

第九篇

在我眼中,爸爸妈妈太忙了,也太累了。妈妈每天下班很晚,常常是在我要上床睡觉的时候她才匆匆赶回来,爸爸虽然每天能按时上下班,可是他却把工作带回家,每次都要画图到深夜。所以,他们每天回家来总是显得很疲倦。

虽然他们很忙,可一点也没怠慢我,我可是他们的宝贝呢!爸爸为了给我辅导作业,宁可工作晚点做,也要每天按时回家检查我的作业,给我讲解我不懂的地方。我最喜欢的就是和爸爸一起做手工了,他的手可巧了,再难折的纸手工、木模型,他一看说明就会了,有一次我想折一个纸孔雀,结果不小心剪坏了,聪明的爸爸看了一眼,稍稍改动了一下,就把它变成了一只美丽的海狮,真的很佩服爸爸!家里的桌上和玻璃橱窗里摆满了我和爸爸一起做的纸手工和木片模型,有猴子、狮子、孔雀等等,还有汽车。有些是在爸爸帮助下做的,有些是爸爸做了一个,然后我再照着样子又做了一个,虽然我做的没有爸爸做的好看,可我还是非常喜欢,爱不释手。妈妈常常看着这些东西发愁地说“家里都快成动物园了,这些东西都没地方放了。”可我和爸爸才不理会妈妈呢,继续制造一个个可爱的模型。在爸爸的影响下,我的动手能力增强了,手工也做的漂亮起来。

我的妈妈现在工作越来越忙了,和我在一起的时间也渐渐少了,可我们还是好朋友,妈妈最理解我了,她常常会很耐心的听我说心里的烦恼,有一次我说做孩子可真累呀!妈妈居然说要和我换一换,她说做妈妈也不容易,让我做一天妈妈试试,她当孩子。于是,在一个休息日早上,我赖在床上不起来,只听到妈妈说;“你现在可是要当妈妈的,妈妈是咱们家最早起来的呀!”刚想说不干,妈妈又说了“你起来之后,还要帮我这个宝宝穿一下衣服。”哎哟!当个妈妈还要干这些,好累呀!不过我又觉得不好意思了,因为我平时就是这样的。于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给自己穿好了衣服,然后大声吼妈妈“起床了!”就听妈妈说“你拉我起来!”这时我想起,以前我早上不肯起床的时候也是这样,妈妈要一边忙着准备早点,一边还耐心地对我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勤劳的小鸟起床了。”鼓励我早点起来,我却常常和她对着干……接下来妈妈要做的一些事情我还真做不了,尽管时间很短,可通过这次做妈妈我知道了妈妈的辛苦!

有时候不管她工作多累,只要晚上回到家,看到我还没睡就会给我读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讲的好听极了,她会模仿仙女的声音,也能模仿巫婆的声音,让我听的十分入迷,都不肯睡下了,这时候严厉的爸爸就像说教两个不乖的小孩子一样,命令我马上睡觉,不然我明天会起不来的,真的很想和妈妈多玩一会。她和我玩游戏像朋友一样,从来不让着我,有时候我会受不了,可她很少朝我发脾气,常常给我讲道理,我们在一起真的很快乐!

有一次出去吃饭居然有人说我们像姐妹,妈妈笑的像一朵花,我也很开心,要是我的爸爸、妈妈一直不老该多好呀!

第十篇

春天,

她像一个美丽幸福的小姑娘,

快乐地走遍了春天的每一个地方。

她走过田野。

麦苗悄悄地跟着她的脚步长出了小麦。

又干又难看的土壤变成了一片黑油油的土壤。

她走过大海,

大海上的冰又慢慢化了。

大海变成了一片蓝色的海洋。

她走过草原,

草芽们散发着清香,

变成了一片绿色的海洋。

牧人们催赶着羊群,

羊儿们变成了一片片白花花的云彩,

在春天的走动着。

她走过山野,

柳树慢慢的伸直了腰。

山顶上的雪慢慢的融化了,

森林里又变成了一片绿油油的森林。

她走过城市,

城市跟着她的脚步,

从白花花的城市,

变成了一片五颜六色的城市。

多么美丽呀!

北方的春天,多么欢畅!

第十一篇

青春是什么?是名家大咖眼里的鲜衣怒马?还是老师眼家长眼里的年少轻狂?青春好像是多样的。

运动鞋

随着音乐的响起,我们在操场上挥洒着汗水。凌乱的脚步声与鸟叫声似乎在演奏一场交响曲。各样的运动鞋在红色塑胶跑道上飞扬,少年们肆意奔跑的样子是我眼中的青春。

零食

饭后,我们回到宿舍。拿出父母塞给我们的零食,坐到床上,卸下一日的疲急,与昔日好友交谈着天文地理,社会父母。每每说到兴奋处,便会放下手中的零食,高谈阔论。少年们为了自己观点而争论的样子是我眼中的青春。

空笔芯

课代表们在叹息中散发着手中的本子或试卷。我们舞动着自己的笔在空白处填下一个个答案,笔声刷刷,连着翻转纸张的声音。

笔芯里的墨水逐渐变少。当它已奉献出最后一滴墨水时,便被装进盒子。望着满当当的空笔芯,心中便升起了一种成就感。少年们熟练地换下空笔芯的样子是我眼中的青春。

便利贴

老师发下便利贴,让我们写下自己的目标与梦想。少年们憧憬远方并付出努力的样子是我眼中的春春。

也许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不同的吧。可以是一件球衣,也可以是一颗随处可见的糖。我眼中的青春是少年们拼搏的日子。

第十二篇

秋天来了。它踏着落叶来了,它唱着秋歌来了,它带着美丽的花朵来了,它带着许多果实来了。

我来到果园里,看到了许多成熟的果实。树上的苹果圆圆的,一个个都像拳头那么大,鲜红,饱满,令人垂涎欲滴。架上的葡萄一串串的,闪着鲜艳的紫红色,像贵重的玛瑙。梨大大的,有着很好看的黄色,看上去既像葫芦又像不倒翁。我摘下一个苹果,咬了一口,味道甜甜的。我又摘下一粒葡萄,送入口中,味道又酸又甜。我又随手摘下一个梨,咬了一大口,好甜!我一定要把这几种水果带给亲爱的老师和我的爸爸妈妈,让他们分享一下丰收的喜悦。

秋天的果园实在太美了,难怪吸引来这么多的游客,让我们一起拥抱秋天吧!

第十三篇

“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时间是古老的看客,将往事随风易了。花儿在雨露浇灌下,有了生命的陪伴,于是有了风雨兼程。凛冽的秋风徐徐吹着,奏起悲切的哀歌,轻擦大地,发出一阵阵悲鸣。再回首,已是白头。

彼时的南极弯湖畔,相对而坐两人紧盯着面前的人儿,仿佛一阵风吹过就会再一次别离。

“露娜,我们是不是错过了些什么”

“是的,错过了那年我们都欠缺彼此一个“你爱我”。

再回首,满是沧桑,满是别离的笙箫,不再有殷殷期盼,有的仅是难得的相遇。

“年老头,还记得吗?”

具体的时间我早已忘却,留给我的是青涩的爱情和愣懂得回忆。秋日的风带着凉意,从脚下吹过,带着青色的记忆随风飘散。

露娜来自外地,这一年我们相遇同一所大学,白色衬衫的她宛若画中走出的人儿,让人心疼,却又不敢伸手抚摸她稚嫩的面庞,因为我知道,我永远不配拥有,未来的路,我希望她可以自己走下去,我怕我给不了她太多太多。就这样,没有人知道两个没情商的孩子是如何度过那一段青涩的岁月。

被录取的那天他们就已认识了彼此,就这样简单的相识,起伏中开学了,第一天却也不觉陌生。

“露娜,难道不认识我了?”年白笑着挑侃着眼前的女孩子,她扬了扬眉头,唇角轻启,淡淡地笑了。有种熟悉叫自然,没一天,他,她都一起吃饭,逛街。

还曾记得某一天,朋友们觉得他们很合适,于是便孤立了他们,没办法的两个人只好凑成一对到处流浪,每一个街角,每一处地方,都有背影的痕迹走过。

发丝飘飘,你骑车的倩影,早已在我心中落下一片烙印,留下一片很深的裂痕,数落出了我心中难言思绪。

“露娜,本想在那个周末让你陪朋友去骑车就好”

只是仿佛为了凑合我们,她们选择了视而不见,心里的柔软被刺痛,于是―我陪你!

没有说出口的爱情,永远不是爱情,捅不破窗,看不见远处的风景。

荷花池里传来阵阵清香,才发现时间隔的这么久远。

夜晚的群星闪烁,年白站在阳台上思索着明天的工作,这日以继夜的忙忙碌碌,那一团微闪的明月,让他想到了她,只不过如今早已形色匆匆,如今的你,还好吗?不知这样单纯,不谙世事的你还会像曾经那样被骗吗?或许那样单纯的你已经消失不见,愿你一切安好。

脚下的红木砖瓦房矗立在眼前,月光照射在红色的砖瓦上,火红的漆色褪去,仅剩内部白色的土砖,一道道裂纹在覆盖着,仿佛轻微一碰就会化为碎屑。这块砖瓦,就像流逝的青春一样,残破不堪,点醒了此刻的我,没有了曾经对梦想的激情,有的只是向死而生的期望。再次伸出手,摸摸那漫天繁星,只是你早已不见踪迹,我的世界,早已浮华。

工作后的我日夜疲倦,找了个不爱的人结婚了,只是婚姻并不长久。为了生活,不得不选择,只是三年后我们便离婚了,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触碰过爱情,再也不敢触碰爱情,它是我心中的禁区,没有人再踏过。

至今我也六十七了,不过一将死之人而已,活了这么多年,没有生的喜悦,有的仅是满腔蓄谋。幸福对我而言,就是对你仅有的思念才算得上幸福。

“露娜,你呢?大学过后你怎样了呢”

“没怎么,跟你一样过的很不幸福”她笑了笑,他们眼中尽是彼此的身影。

年白倒了杯红酒,递给了曾经心中的恋人,他们相视而笑。

随后年白站直了身子,靠在小船的围栏上,孩子般的伸出双手,拥抱着蔚蓝的天空,露娜从后面看着他的背影,才发现原来幸福这么简单,起身跑了过去,年白侧过脸,看着她白皙的面孔,苍老的白发,心里传来一阵阵心疼的感觉。

他拥抱着她,只不过,这个年纪他们白发苍苍,早已没了年轻的悸动和青春的疯狂,静静的享受着海风吹下的舒爽,这样一直下去,一直下去……

珍惜生命中出现过的每一个人,敢于将爱说出口,别在生命的尽头才知道,他或她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第十四篇

很感人的爱情故事——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他对她一见钟情。

他跟她是大学同届同系不同班的同学,在大一新生报道那天,几千名新生排队等候办理注册,他穿者蓝色格子衬衫,恰巧排在她后方,从那天起他就对她一见钟情了。

四年来,他从来不敢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慕,他只能用他的沉默跟陪伴来表达他对她的爱,成为她最要好的朋友。

她参加合唱团的高音部,他则是钢琴伴奏,她在学校谈了几场恋爱,他就成为忠实的听众,她毕业后出国留学,他就在当兵时写了一封封的信件到美国去鼓励她,她回国后没几年就结了婚,可惜新郎不是他。

她不是嫌他不够优秀,也不是不知道他对她的好,只是因为彼此太熟了,她无法想像,哪一天她跟他从朋友变成情人后会是什么样的情况?所以她跟他之间一直在友情与爱情的模糊地带来回摆荡。

她始终坚持她跟他之间只是好朋友,不愿正视却依赖着他对她的好。而他却因为缺乏勇气加上一向温吞的个性就这么错过彼此的缘分。

在她的婚礼上,他上台致词祝福她幸福快乐。

一个月后,他悄悄的瘦了五公斤。

从此,她失去了他的消息。

她的婚姻并不如想像中的幸福。

因为她个性好强加上事业心旺盛,她根本没有多少心思去经营她的婚姻。

加上她以前习惯了他的细心、体贴及陪伴,让她觉得自己丈夫对待她的方式去跟他的好作比较,她开始怀疑当初怎么会看上现在的丈夫,她开始生气觉得丈夫不如一个好朋友来得了解她关心她疼惜她爱护她。

一年后,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

单身后的她在工作上更有活力、在职场上更有魅力,经过几年的努力,她终于在广告界挣出一片天空、占有一席之地。

功成名就后她开始觉得生活空虚寂寞、开始怀念他对她的好,可是,她没有勇气回头去找他。

因为,她不知道他这几年来过得如何?

因为,她不再是以前的单纯年轻的她。

因为,她收到了他寄给她的喜帖。

在他结婚前一个月的某个周末,他约她出来吃顿晚饭,她很疑惑为什么他即将结婚,却还要约她出来见面吃饭?

那顿饭其实吃得很愉快,他跟她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她唱女高音他弹钢琴。

社团的同学、彼此的老师、参加过的活动……

许多过往会议在彼此的记忆间流动激扬,许多的陈年逸事在两人的对谈间重见天日,他跟她都觉得好像回到了那个纯真单纯的学生时代。

“下个星期,我要结婚了。”他放下刀叉,突然冒出这句话。

“恩,恭喜你。对方一定很不错,才会让你愿意跟她结婚。”

“有件事我想告诉你。”他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了起来。

他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男生刚考上大学。在注册那天他慌慌张张的跑到学校的时候,看到注册的新生们大排长龙,他心里又急又慌正在不知所措的时候,这时有个女生很亲切的向他走来,问他是不是要办理注册?他发现那个女生竟然跟他是同系不同班的同学,他好高兴,觉得这个女生真是善良、是个好人。他发现那个女生有双明亮的眼睛、笑起来有对可爱的小虎牙和酒窝,从那天开始,他对她一见钟情。可是,他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意,她是那么纯真、那么善良、那么聪明慧洁、那么讨人喜欢,他的个性一向温吞又不善言词,只好默默在她身边陪着她做她的好朋友。就这样大学四年过去了,他准备在毕业典礼那天告诉她:他爱她。是她却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文岸上在电话中告诉他说,她要出国念书了。他刚萌生的勇气一下子小时得无影无踪。她心想,毕业后他当兵她出国念书,他实在不忍心挑这个时候向她告白,要她等他两年的时间,所以就等她念完书回国后再说吧。她出国念书他当兵的那段日子对他来说是最难捱的岁月。不单是因为他不在她身边,而是她在美国认识一个台湾留学生。他知道一个人在一向的日子是很寂寞孤独的,而她又是个怕寂寞的人,所以她尽可能的每个星期写信到美国去问候她、鼓励她、替她打气,可是她在回信中除了抱怨在美国生活种种的不方便之外,有很大的篇幅在谈论她在美国如何认识的一位台湾留学生,她在信中告诉他,她又恋爱了。她在信中告诉他,那个台湾留学生对她有多好、有多爱她,最后她写信告诉他,回国后她准备跟那个台湾留学生结婚。他好难过,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就算他没有亲口向她表白,可是他一直用行动去关心她、照顾她、爱她,难道她就真的完全没有看到他的努力,真的不知道他爱她吗?还是从一开始就全都是他自己一厢情愿、自作多情?当他受到她的喜帖时,他听到自己的心“哐”一声,碎了。

爱比死更冷。

他鼓起最后的勇气去参加她的婚礼,看见她穿着婚纱一脸幸福甜蜜的样子,也看见那个台湾留学生、现在的新郎。他本来想看她一眼就先走人,却被眼尖的她瞧见他的出席,磨着他要他上台说几句祝福的话。

他人站在台上望着底下坐着的新郎新娘,突然觉得他跟她之间的距离变得很遥远,遥远到她不再是那个在大一新生注册时,在他前面排队等候注册的那个女孩。也不记得他是如何狼狈的逃离会场,只知道他后来床上整整躺了一个星期,一个月瘦了五公斤。

他决定要忘记她。他向公司办理留职停薪,一个人躲到日本东京去念书。

在那,他认识了一个同样是台湾去东京念书的女生。

那个女生在他最失意的时候鼓励他重新站起来,

那个女生温柔细心的陪伴他、照顾他、包容他的过去,

那个女生让他重拾信心、再度相信爱情,

那个女生后来就成为他现在即将结婚的妻子。“

虽然他很爱他现在的妻子,可是她在他心底还是占有一席之地。

所以他今天才会约她出来见面,告诉她这个故事,一方面把这段他跟她的过去做个结束,一方面把他的心从过去的记忆中解放出来。现在,他终于能够放开对她的眷恋,全心全意去爱他新婚的妻子。

她听完这个故事后沉默不语,只能礼貌性的恭喜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幸福。

她跟他举杯嘱咐彼此之后,她就推说还有点事要先走了,他要送她回家,她不肯;她要他赶紧回家多陪陪他的老婆。

在回家的路上,她不由自主狠狠的哭了起来,完全不理会脸上糊掉的妆跟计程车司机投来异样的眼光。

她所有的坚强自信在那一刹那全部崩溃,她一直都告诉自己,他是她最好的饿朋友,什么话都可以对他说。

她有时后觉得她跟他的关系好像是相恋很久的恋人,彼此有着完美的默契。

她心底其实一直在等待着,有一天他会对她说出那三个字:“我爱你”。

她心底一直不能原谅他为什么不会像其他男生一样,主动积极的去追求她。

她一直矜持觉得女生应该等男生来追求,而不能够主动去追求心仪的男生。

错过了,一切都错过了。

缘分就这么与彼此擦肩而过,再怎么不情不愿不甘不舍,一切都结束了。

是她自己放弃了他的追求、是她不懂倾听他的沉默、是她不相信自己的心、是她忽略了爱一个人其实是有很多种方式、是她在心底要求他为什么不说出他爱她的时候,她其实已经深深的爱上他了。

错过了,就再也不能够回头、无法回到过去重新开始。

一切都是她自己造成的结果,再怎么后悔伤心难过怨怼都已经来不及了。

她心底浮现出一幕幕他跟她共同的曾经、拥有的记忆,

在结婚典礼上他热泪盈眶的祝她幸福。

在她刚回国的时候,他陪她走遍整个台北市找房子买家具。

在她在美国跟她前夫交往时,他是她最好的听众跟军师。

在她只身去美国求学的时候,他送她一本她在合唱团参加所有演出的剪影。

在她在合唱团唱女高音的时候,他永远是最好的钢琴伴奏。

在她大一新生注册的时候,她就发现有一个穿着蓝色格子衬衫的男生慌慌张张的站在人群之中,那个男生有点呆有点稚气有点可爱有点帅,是她喜欢的那一型帅哥,那个时候她对他一见钟情了。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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